【大紀元9月11日訊】(美國之音2007年9月10日報導)南京市一宗“扶老太太,反被誣告”的審理案件近日引起社會激烈討論。法官判老婆婆勝訴,事主需賠償4萬多元。法官判詞指,如果事主沒有撞倒老婆婆,根本就沒有需要送她去醫院;再者,到了醫院之後,事主自行給200多元予老婆婆家人交醫藥費,是心虛表現。五位廣東聽眾發表評論。
廣州聽眾羅先生表示,判決反映了當今中國社會面臨信用危機與道德淪亡。
羅先生說,以往被中國共產黨廣泛宣傳無私奉獻社會大眾的雷鋒同志最好不要再生,否則他那微薄的解放軍津貼也絕對負擔不起現代中國人誣告追討的費用。
他警告說,環顧歷史,一個沒有誠信、道德淪亡的社會,皆是朝代滅亡的先兆,中國政府必須引此為戒。
湛江林先生亦對判決感到十分驚訝遺憾。他說,這是中國司法制度上的缺憾,法官應該公正中立,不能將主觀己見強加於人。
林先生說,法官這樣判,說明法官都認為社會上沒有好人,證明了民眾現今生活在誠信危機,政府的公民道德教育也十分失敗。
東莞鄺小姐說,儘管判決負面,但她相信社會上仍有好人。
高明譚先生說,法官認為助人者犯事在先的論據絕對不能成立。他說,社會上肯定有好心人,會送受傷的陌生人往醫院;在其家人還未趕來時先付醫藥費,也是人之常情。
譚先生說,中國幾千年曆史中,好心沒有好報的事例屢屢發生。
惠東聽眾黃先生說,雖然這位青年的行為在法律上有少許瑕疵,但在道德倫理上完全值得稱讚。黃先生說,中國沒有司法獨立,有關法官的判決難以服眾,令人懷疑幕後是否有不為人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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