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七日電)中共中央公佈新法規條例,對幹部任期等作出限制。據報導,新規定是為避免行政系統「左手管右手」、在缺乏外部監督機制情況下層出不窮的貪污化腐問題;但分析認為,中共若不廢除一黨專政、開放輿論監督,任何反腐規定都不能奏效。
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昨天發布「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規定黨政領導職務每段任期五年,黨政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兩個任期,不再推薦、提名或任命擔任同一職務。
新規定並規範中共領導幹部不准任用親戚擔任下屬,也不准在其負責的部門擔任人事、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
如果領導幹部的親戚經營企業,幹部本人不得是該企業或行業的監管部門領導。
英國廣播公司中文網在報導中分析,中共當局制定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幹部的素質,加強廉政建設。
這也是中共最近加強執政黨建設,打擊日益嚴重的腐敗所做努力的一部分。
報導說,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今年六月三十日建黨八十五週年前夕發表講話表示,繼續根除黨內的腐敗是中國共產黨生存的關鍵。
胡錦濤表示,黨員幹部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的現象將會威脅中共的統治。
胡錦濤呼籲中共七千萬名黨員要堅持標本兼治,並提出在某些地區貪污情況特別嚴重。他號召黨員幹部,要「自覺抵禦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消極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
儘管中共表示對腐敗決不手軟,但是這次法規中並沒有明確說明違規幹部將受到何種處罰。
報導引述分析人士認為,中國共產黨如果不從政治制度著手,廢除一黨專制、開放輿論監督,各種反腐條規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日益嚴重的腐敗問題,平息民眾對執政黨的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