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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二十四日電)立法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將走私動物刑責提高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增加至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另外,走私的運輸工具將依法沒入,以遏止不肖業者,避免走私帶有傳染病動物造成國內重大疫情。
經濟委員會審查「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加重走私動物所造成傳染病之入侵等刑罰,由原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送審的版本中新增第四十一條之一,明定用作走私的運輸工具可依法沒入,盼遏止不肖業者走私行為。由於草案不具爭議,經濟委員會決議通過,不須經黨團協商,提報院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