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所迫冒險下井 中國礦工心事誰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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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大興煤礦七日發生透水事故,共有一百二十三名礦工被困井下,由於水位不斷上升,生還機會渺茫。大興煤礦的礦工藍卓洲向媒體表示,受生活所迫,只好冒生命危險下井,實在很無奈。

香港文匯報報導,今年三十二歲的藍卓洲,重慶黔江人,在這次礦難中,因為礦燈沒有電而逃過一劫。

藍卓洲指出,在井下工作的人,一般都是三十多歲,文化程度不高,他們都很清楚井下作業的危險性,但是由於收入高於地面作業,所以就冒險幹了。

他說,在地面作業的礦工,月收入一般為人民幣八百元左右,對於一個要養家餬口的男人來說,遠遠不夠。

而如果是在井下作業,保底工資是一千四百五十元,稍微努力可以拿到一千八百元至兩千五百多元。

藍卓洲表示,他與妻子有兩個小孩,小孩都在讀書,每個學期至少需要六百元以上,不到地下採煤根本無法應付開支。

他說,下井的礦工一直都抱有僥倖心理,希望災難不會降臨在自己的頭上。

大興煤礦另一位來自湖南的礦工向宗葵因為受傷,事發時沒有下井,但他的十多名同村朋友被困井下。他表示,鄉下耕地不夠,所以到礦場工作,而每月賺取約一千元人民幣工資,相當於鄉下收入的幾倍。

向宗葵說:「一共有四個人吃飯,只有我一個人的田地,就是在家裡做農業,不能夠生活,我就往這邊來了。」

礦工冒著生命危險下井是被生活所迫,如果不幸遇難,賠償也不夠。

報導說,今年中國大陸各地相繼發生了多起礦難,數百名礦工死亡,目前中國絕大多數地區對礦難事故遇難礦工的賠償金,都是一人二十萬元,不容遇難礦工家屬討價過價。

報導批評這項按人頭計算的二十萬元賠償標準,並沒有充分考慮到煤礦企業、遇難礦工及其家庭的實際情況。因為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存在不平衡,而且礦工之間的家庭經濟狀況也有差異,二十萬的賠償金對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缺乏經濟來源、負擔過重的礦工家庭而言,其實只是杯水車薪,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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