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採訪報導) 2004年7月到2005年2月, 安徽淮南市泥河鎮分管土地征遷的副鎮長謝昭金挪用公款855萬元, 其中110萬元用於賭博。 謝昭金挪用的公款是鎮政府本來應該發放給農民的拆遷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等。
如何消除中國農村這種“小官大貪”現象?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高山邀請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和貴陽的時事分析人士曾甯就這一問題進行討論。
記者:胡星斗教授,這筆錢本來是用於農民土地被徵用的拆遷費,也是農民失去土地的補償費,這麼一大筆錢層層級級的批下來,最後到了副鎮長手裏却被他貪污掉了,這樣的事情本來是應該有很多監管的機構,怎麼會出現讓一個人來獨吞的事件呢?
胡星斗:這樣的事件雖然像是一個個別的事件,但是也反應了我們國家各級行政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也就是說權力還是過於集中在少數人,而且行政財務也不公開這麼一個問題,當然我們國家現在是強調政務公開,鄉村的財務都要公開,但是這一點在實際工作中並沒有做到。所以我就想各級政府對於農民得到的錢,應當告知農民,比如說應當告知到村委會,告知給村民大會,讓廣大的村民知道他應當有的一些權力,他們可以去監督村裏面或者是鎮裏面的財務狀況,村民也應當可以組成理財小組、審計查帳小組去了解自己的資金發放情況,我想可能還要減少行政的層次,把應當補貼的款就直接發給農民,而不是發給鎮政府或者是村委會,要減少行政層次,這樣就能夠減少中間縮水的狀況。
記者:農民也許他訊息不靈通,而且他維權的意識不是很強,而渠道也比較少,如果是城市居民的話,可能消息就通一些,維權的意識也強一些,您覺得這方面是不是也是原因呢?
曾甯:對,這方面當然也有相當的關係,畢竟農村地區農民由於地域的局限,再加上文化素質的低下,使得他們維權意識的確比較淡漠,但這不是根本的原因,根本的原因還是目前中國的體制,使得政府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往往結成了一種利益關係,這種利益關係使他們互相袒護,互相包庇,為了一種共通貪污的利益,他們就犠牲農民的根本利益,使得中國農村地區出現很多類似的小村官貪污,有一個鎮的副鎮長貪污八百萬元數字的巨額貪污案件。
記者:現在農村我們知道村是經過選舉選出村長的,如果村鎮選舉,鎮長也進行選舉的話,是不是能夠起到對權力有個監督的作用呢?胡星斗您認為嗎?
胡星斗:當然是這樣,我們是希望選舉要一直反應村民的真實願望,要做成規範,要做成真正的民主選舉,另一方面要把村民的選舉上升到鎮一級,如果鎮一級不是由村民選舉出來的,那麼在很大程度上就不受村民的制約,很可能在很多方面,在財務方面,在行政方面,很有可能違背村民的利益,因為他可能更多的是往上彙報,他只要賄賂了上級政府,他的官位就不會丟掉,所以進一步的擴大民主選舉是一個方向。
記者:另外,這個案子牽涉到了土地徵用,你覺得土地徵用的時候,如果解決土地產權問題,也可能減少中間鄉鎮官員貪污的問題呢?
曾甯:是這樣的,由於中國農村裏面的土地產權的確是不明確的,到底這個土地的所有權歸誰?由於名義上是國家的和集體的,這樣的話,當徵用土地補償的時候,實際上很多款項是直接劃撥到村裏面,由村一級或鎮一級政府把持支配。這樣的話,農民由於沒有土地的所有權,自己也並不清楚自己應該得到多少數額的賠償,自己在要求土地賠償款項上的意識也就不可能非常的強烈,所以無形當中就給政府官員貪污提供了條件,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中國農村的土地制度的進一步的改革,尤其是土地的私有化,我想也將會減少和避免村一級或鎮一級的官員,利用土地補償問題進行大肆貪污的一個重要環節。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報導整理)(//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