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4日訊】海南一石油加工企業主要投資者蔡寶銀原本是擁有1.8億資產的億萬富翁,豈料,僅僅因為一個人的舉報,所有家產一夜間換了主人,億萬富翁變得一文不名,還不得不亡命天涯。
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報道,在海口市郊區,有一家民營資本與中國海洋石油公司合資的石油加工企業。主要的個人投資者叫蔡寶銀。經過15年的努力,這家企業由小到大,目前年產值達到了4億元人民幣。
2000年11月,海口公安局接到舉報,一個叫黃漢民的人聲稱,他代表政府機構對該公司進行投資,目前該公司個人擁有的資產為國有資產。當時負責此案的是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長豐凱,他命令蔡寶銀給財務人員打電話。後蔡寶銀被公安機關帶走後,報導說由於她害怕進監獄,48小時內,她就自認有罪,把自己的財產交給了舉報人黃漢民。
當時蔡寶銀不僅投告無門,全家還被迫離開海南省,亡命天涯。直至去年末,豐凱因其他案件被逮捕,蔡寶銀一家才有機會再次向有關機構申訴。重查此案過程中,發現當初的判決疑點重重,而且整個案情並不複雜。
黃漢民提出的投資證據有四項,其中第一項是於1993年從農業銀行海口秀英港分理處向蔡寶銀劃出100萬元人民幣。但是,據瞭解,秀英港分理出是1994年才成立的,黃漢民卻舉證說1993年從這裡打入款項。
黃漢民的其他三項投資證明,也一一被否定。黃漢民不僅沒有投資,相反,重審中發現,黃漢民接管公司後,瘋狂洗錢。黃漢民在接管公司三年期間,採用洗錢的方式,將公司帳面上的6350萬現金佔為己有,價值3000多萬元的一萬多噸庫存油也被盜賣一空。
目前黃漢民被監視居住。
報導說,這個當初讓蔡寶銀投告無門的案子,今天由公安機關重查時,卻並沒費太多周折,辦案人員很快就否定了三年前黃漢民舉報蔡寶銀的材料。而辦案人員只是認為當時辦理此案不夠「嚴謹」。
有網民認為根本就是公安機關太黑暗,「比土匪還厲害」。多數網民都借此事發洩對公安的不滿:
「早就有這麼一個順口溜:
四大黑:公檢法,國地稅,白衣天使黑社會。公安局名列第一位。這件事沒有出人命就不錯了。」
「1.8萬的身價,竟然被一個小副局長說剝奪就剝奪,所以,在中國要想發財,必須當官。做生意,看上去很風光,真弄起來,一個派出所所長就可以把你從裡到外脫得精光。」
「個人認為: 執法者犯法,往往得不到嚴懲,是現今中國法治之混亂的最主要原因!」
「不可能吧,產權的確認、轉移需由法院判決認定,公安不可能法律常識不懂吧,只可能是公安受賄、敲詐,刑訊逼供,強取豪奪。1億多資產,不是小數,只有較大的國企才可能投資,至少需該國企出證明吧。 太荒誕,受害人不敢反駁,申訴,要麼威脅太大,要麼真有問題。」
「那個公安局長竟然被逮了真是奇怪,是不是光貪不知道送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