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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明報22日報導, 陝西省紀委開除延安市副市長張解放,及嵐皋縣委書記戴曉林黨籍,並建議撤銷兩人所有公職。
兩人都因為貪污而被處分。
50歲的張解放曾任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區長、區委書記,99年2月出任延安市副市長。查張解放2000年黃曆新年前收受延安市某建築公司禮金2萬元。99年至2001年5月,他又違反財經紀律在分管下屬單位報銷票據41651元。
45歲的戴曉林2000年9月任嵐皋縣委書記,2001年3月兼任嵐皋縣人大主任。查戴曉林在任嵐皋縣縣長和縣委書記期間,先後30多次收受禮金達48100元﹔2000年11月和2001年3月,戴代表縣府購買汽車過程中,以開假發票貪污公款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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