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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揚子晚報4月25日報道,近日,南京江浦縣一派出所所長被南京中級法院終審裁定,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個人財產5万元。
一年前,南京市檢察机關接到群眾舉報,江浦縣橋林派出所在辦理小城鎮戶口時有超額多收費行為。經查,該派出所不僅存在多收費和將多收費用存入私設“小金庫”等違規問題,而且牽出了一只“碩鼠”。
喻某自1998年在江浦縣陡崗擔任副所長開始,即利用職務之便,采用截留公款、收入不入賬等手段大肆貪污,截至案發時共將11万元公款中飽私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