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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6日訊】允許企業主加入共產黨是最近的大新聞。有一派人反對,說它背離馬克思主義;報刊一致歡呼,說這是共產黨發展的新階段;好心人則希望它是政治改革的號角。照我看,都不是。
只允許“不剝削他人”的人入黨,不允許企業主(或者叫資本家)入黨,是1956年中共八大黨章增添的規定。要說“新”不“新” ,那才叫新規定。老的規定, 查老黨章就知道了:從1921年一大通過的黨綱,到二大、三大、四大、六大通過的或修改的黨章,從來沒有任何不允許資本家入黨的條文。1945年的七大黨章第五條,甚至用整整一款,替不屬於無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其他社會成份”規定了入黨的具體體手續續,可見他們數量雖然比無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少,但歷來是中共吸收黨員的正當來源之一。中共在取得政權以前,很注意在有權有名有錢的上層人物中吸收有獻身精神的人入黨,他們也確實替中共立下了特殊的汗馬功勞。對共產黨來說,重要的是党的利益高於一切,而不是党的教條高於一切,這是事關能否奪到政權的生死問題,不是什麽咬文嚼字的理論問題。這個道理,現在的書呆子也許真的不懂,但是毛澤東懂。如果當年沒有這些人有錢出錢,今天能容得理論家來高談闊論,坐而論道?中共是這樣,馬克思的古典共產黨也是這樣。古典共產黨從來不拒絕任何人自願參加共産主義運動,只要求他們承認共産主義綱領。恩格斯就是一位企業主,或者說,資本家,這是他謀生的職業,他和馬克思分享剩餘價值,使馬克思得以潛心研究共産主義的理論和戰略策略。所以,允許不允許什麽人入黨,有時允許,有時不允許,都是共產黨實行過的政策。把允許企業主入黨說成新階段,未免言過其實,至於把它說成離經叛道,即使不是信口雌黃,至少屬於大驚小怪。
允許不允許企業主加入共產黨,和中國的政治改革是兩碼事。有一派人認爲,允許他們入黨將導致腐敗。其實可以斷言,禁止企業主入黨,對陳希同、成克傑起不了任何制約作用。多數企業主和其他老百姓一樣,都是腐敗的受害者。另外有人認爲,共產黨向企業主開門,至少可以改善企業主的政治地位和公民權權利。我看不見得。難道共產黨沒有向工人、農民知識份子廣開大門?請問:工人、農民和知識份子又有多少人權,多少自由?
中國人的政治地位和公民權利是制度問題。中國的腐敗就是這種制度派生出來的。改變集權制度,改變黑箱作業、開放言禁、開放報禁、開放黨禁、老百姓擁有人權、共和國實行民主,這是政治改革。至於什麽人能不能入黨,和政治改革風馬牛不相及。
──原載《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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