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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 布希訪華期間,中美兩國元首都向公衆談了司法獨立。聽了之後,不勝感慨,勾起我一些非說不可的話。
司法獨立是三權分立制度的一部分。從孟德斯鳩創立理論的時候起,三權分立就是被攻擊和被維護的物件。皇權反對它,民權需要它。無法無天的統治者痛恨它,法治主義者保護它。專制制度害怕它,民主制度一天也離不開它。
圍繞著三權分立的理論和實踐,400年來,沒有“不爭論”的時候。歐洲基本上解決了這個問題以後,類似的論戰和鬥爭又在中國出現了。孫中山是中國人,他不認爲三權分立不適合中國的國情,他甚至主張,中國更需要加強對權力的制約,應該五權分立才好。毛澤東喜歡“大權獨攬”,堅決反對三權分立。鄧小平同樣討厭三權分立。他雖然提出過“政治體制改革”之類的任務,卻告誡了兩條不准逾越的界線:一條是“党的領導不能動搖”,一條是“不能學西方三權分立那一套”。誰越雷池一步,誰就是“搞自由化”,而自由化就是反革命。鄧小平以鐵的權力統治著政治舞臺,所以十三大政治改革綱領雖說“一個字也不能改”,實際上當然以被踐踏告終。
鄧小平有權力,沒有理論。他講不出反對三權分立的像樣的理由。我認爲他的潛臺詞大概是:三權統一于党權乃是天經地義;要是三權分立,各幹各的,党權哪里還有容身之地!這是一條很不體面、說不出口的理由。所以從他嘴裏講出來的三權分立的“罪狀”,無非是“扯皮”啊,“效率低”啊,“辦不成事”啊之類,這些理由好象並不值得他痛心疾首到不共戴天的程度。鄧小平掌握了最高權力以後,醉心的是一呼百應的體制,只要大權在握,就要心想事成。想改革開放,就辦改革開放的事;想鎮壓學生,就辦鎮壓學生的事。爲所欲爲,豈不方便!鄧小平忘記了一個事實:當年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把鄧小平打倒,靠的就是這個一呼百應的、不扯皮的、效率很高的、辦得成事的體制。這是既辦得成好事也辦得成壞事的體制,既能叫人笑也能叫人哭的體制。它有長處,也有短處,它的長處是給了僕人以絕對領導的權力,它的短處是不給主人有約束僕人的可能。所以,這種體制,是以僕人爲本位的官僚體制,而不是以老百姓爲本位的民主體制。你可以把它命名爲 家長體制或者工頭體制,因爲管家和工頭當然有權如此這般領導長工和短工幹活;但是你很難把它稱爲“國家“體制,因爲它雖然體現了官有、官治、官享的特色,卻難於體現民有、民治、民享的本質。
總而言之,可以這樣說,在中國,雖然存在著不同的看法,但毛澤東和鄧小平這兩位至高無上的領袖都堅決反對三權分立,所以即使就理論而言,三權分立也是一個不許討論的問題。開放,開放,開放了二十多年,三權分立在中國並沒有開放,仍然處在禁區之中。
──原載《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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