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負責從捕魚到首次置業補貼等所有事物的南澳多個政府部門,都在調查過程中對疑犯的網際網路和手機記錄進行過搜索排查。
南澳《星期天郵報》首次揭示,南澳警方和眾多政府部門是如何使用高效、卻頗具爭議的通訊信息,來調查形形色色的犯罪,如謀殺、性侵犯、工資欺詐和無證捕魚。
元數據是由通訊基礎信息組成,如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但不包括具體簡訊內容。
法律規定,警方和合格的政府機構有權要求如Telstra等電信公司為其提供元數據。但使用元數據進行調查的技術,因為具有侵犯性,而遭到一些人的反對。
南澳警方在2015-16年間使用了近14,264次民眾的元數據,在前一年度11,668次的基礎上增長了22%。
2015年10月,聯邦政府引入頗具爭議的數據保存法案(Data Retention Act)。該法案要求,如警察機關和南澳的廉政公署(ICAC)在內的執法機構,必須公開其使用元數據所調查的犯罪。名單中最多的是違禁藥品(促使警方使用民用電話和在線元數據4,121次),其次是過失殺人(1,695次)和性侵犯(686次)。南澳警方拒絕回答有關元數據的系列問題。
「南澳警方在調查嚴重犯罪或監禁三年以上的犯罪時,會使用到通訊元數據。」一位警方發言人說:「批准獲得數據的必須是探長或以上級別的官員。」
南澳的廉政公署的一位女發言人表示,廉政公署在調查嚴重犯罪行為時才使用元數據。「貪污調查的目的是要收集證據,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可以提交到檢察長進行刑事起訴。」她說:「這是在法律授權範圍內的。」
2015年的數據保存法案將有權獲得元數據的部門限制到只有全國20個機構,以前那些為名目眾多的調查而使用元數據的多個政府部門,不再有權使用數據。
近期的「通訊報告(攔截和訪問)」揭示,消費者和商業服務廳(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南澳基礎產業和地區廳(PIRSA)、南澳稅局(RevenueSA)在數據保存法案實施前,都使用過南澳民眾的元數據。
南澳稅局的一位發言人告訴媒體說,局裡要求提供歷史通訊數據,幫助核實特定工資稅和地稅減免的申報。他說:「南澳稅局要求提供通訊數據,對首次置業補貼申請人的個人定位,進行詳細核實。結果對南澳稅局的稅收起到了正面效果,為公眾意識樹立了嚴格的典範。」
消費者和商業服務廳說,他們使用元數據,是核實個人的電話號碼是否屬實。
南澳基礎產業和地區廳(PIRSA)的一位女發言人說,調查非法捕撈是他們使用元數據的主要原因。「2007漁業管理法案下,廳裡一直在犯罪調查和起訴上,使用這類信息。」她說:「獲得相關信息是調查嚴重犯罪的一部分,如『販賣優良品種』、『無照商業捕魚』、『錯誤和誤導性陳述』、和/或『非法銷售水產資源』。」
總理特恩布爾7月宣布將引入新立法,強迫技術產業幫助情報機構破解加密數據。
然而一週後,國家寬頻網公司(NBN)就在其聯邦政府網站上,鼓勵澳洲人下載加密軟體,避免情報機構侵入,以保護個人元數據。這種加密軟體也是恐怖份子、戀童癖者和犯罪份子常用的。◇
責任編輯:夏文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