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24日訊】1962年9月下旬,中國剛剛從大饑荒中緩過勁來,毛澤東便要求中共按其旨意召開了重提階級鬥爭的八屆十中全會,在統戰、民族、宗教領域重新向左轉。主管民族事務的統戰部長李維漢被免職,他的相對溫和的路線被定為「投降主義和修正主義路線」,遭到批判。就是在那次會議上,提出了「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論斷,成為中共此後長期奉行的基本理論。
不是熟知中共話語的人,一般不容易理解所謂「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這句話到底有什麼意義。正是這個理論,成功地使中共擺脫了其長期自我宣傳的「民族自治」造成的束縛,成為中共扼殺其他少數民族民族性的理論基礎。按照這種理論,民族是可以沒有的——既然馬克思說「工人無祖國」,何況民族——本質在於階級區分。不管哪個民族,都分為壓迫階級和被壓迫階級。各民族的被壓迫階級全屬於同一個陣營,而不應該被民族的不同所區分。各民族的壓迫階級也都是一丘之貉,是各民族被壓迫階級的共同敵人。所以,在這種理論的前提下,鬧民族性就是干擾階級鬥爭,強調民族特點也是混淆了大是大非。在發生任何矛盾時,只能以階級觀點處理和解決,「親不親,階級分」,而不能以民族分。按照這種理論的邏輯推導下去,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民族自治,選擇領導幹部也無需考慮民族成分,只要是革命幹部,就可以領導各民族的革命群眾。誰要是要求本民族幹部擔當本民族領導,那就是「狹隘民族主義」。既然都是同屬一個階級,以人口最多的漢族幹部為主,充當各民族人民的領導,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以漢人掌握西藏政權是確立中國對西藏主權的一個關鍵因素。儘管一九五十年代北京已經把軍隊派進西藏,中國在西藏的勢力和影響力比過去歷朝都大得多,但是因為沒有掌握西藏的政權,中國在西藏的主權也就並不鞏固,1959年發生的「拉薩事件」證明了這一點。
中共在「拉薩事件」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解散舊政權,代之以絕對效忠於北京的政權。新政權之所以效忠北京,關鍵在於其主要權力是由漢人掌握的。西藏的各級政權都派進了漢人,即使是最基層的鄉級政權也不例外。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間,這種情況發展到極至。當時的西藏最高權力機構──革命委員會,除了主任是漢人擔任,在總共13個副主任當中,只有4個藏人。1973年《西藏日報》公佈的西藏五個地市級中共黨委委員的統計數字,藏族委員只佔35.2%;1975年,在西藏地市級的領導幹部中,藏人只佔23%。
而在政權中任職的藏人官員,因為任免其的已不再是達賴喇嘛和噶廈政府,是中共,因此對中共只能言聽計從。尤其他們大都是過去的農奴,地位的改變已足以使他們滿意,加上受教育程度低,一般來講,他們只不過是充當漢人官員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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