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宮廷舞蹈的程式化和禮儀性隨著滿清帝國的建立有了新特點。由於清朝亦是由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其宮廷舞蹈除了因襲前朝之外,還融入了滿族和其它少數民族的特色。
《清史稿.樂志》記載,清代宮廷舞「舞有二:用於祀神者曰佾舞,用於宴饗者曰隊舞。凡佾舞武用干戚,文用羽籥。干戚曰武功之舞,羽籥曰文德之舞,祭祀初獻以武舞,亞獻終獻以文舞,惟先師廟、文昌廟初獻、亞獻、終獻皆以文舞焉。若大雩,則童子十六人衣皁衣,持羽翳,歌而舞皇舞,凡此皆隸於佾舞。」
清代宴樂共分九類,都是少數民族的舞蹈。它們是:隊舞樂,瓦爾喀部樂,朝鮮樂,蒙古樂,回部樂,番子樂,廓爾喀部樂,緬甸國樂,安南國樂。
第一類《隊舞樂》是滿族舞蹈,有三種:一是慶隆舞,是在殿廷朝會宮中慶賀宴饗時表演;二是世德舞,在宴宗室時表演;三是德勝舞,是在凱旋筵宴時表演。三舞同制,各有樂章。
慶隆舞,最初的名字是蟒式舞或瑪克式舞。「蟒式舞」是滿族的傳統舞蹈,舞姿主要是「大率舉一袖於額,反一袖於背,盤旋作勢」。
慶隆舞「內分大、小馬護為揚烈舞,是為武舞;大臣起舞上壽為喜起舞,是為文舞。揚烈舞,用戴面具三十二人,一半穿黃畫布的,一半穿黑羊皮的。跳躍倒擲,像異獸。還有騎馬者八 人,介胄弓矢,分兩翼上,北面一叩,興。周旋馳逐,像八旗。一獸受矢,群獸懾伏,像武成。喜起舞,大臣二十二人,朝服儀刀入,三叩,興,退東位西鄉立。以 兩而進,舞畢三叩,退。次隊繼進如前儀。」
第二類《瓦爾喀部樂》,是東部少數民族(屬於女真之一)的樂舞。舞蹈時穿紅雲緞鑲妝緞花補袍,戴狐皮大帽。八人,以兩為隊。
第三類《朝鮮樂》,又樂工三人,俳長一人,倒擲技十四人。俳長從右翼上,北面立,以高麗語致辭,笛、管、鼓技工從右翼上,東北面立,倒擲技從左翼上,自東向西,各呈其藝。
第四類《蒙古樂》,樂工穿蟒服,奏蒙古樂曲。
第五類《回部樂》,除了司樂器的八人外,還有司舞二人,舞盤二人。等到朝鮮國俳呈技后,司舞起舞,舞盤人隨舞。
第六類《番子樂》,是藏族樂舞。包括戲獅舞蹈《阿爾薩蘭》(藏語《僧格乙》);十人,每兩人相攜而舞的《大郭庄》(藏語《大拉噶地》);戴舞盔的六人舞蹈《四角魯》(藏語《得勒布》);還有身披長帶,手中執斧,由十名藏族兒童表演的《札什倫布》(藏語《柏拉噶》)等。
第七類《廓爾喀樂舞》,是今尼泊爾的樂舞。除了樂工外,還有二人,都穿著紅綠綢衣,戴猩紅氈帽,金銀絲巾,著紅采履,束腰皆用雜色布。每足各繫銅鈴一串,曰公古哩,騰躍出聲,歌舞並奏。
第八類《緬甸國樂》,分為兩種。粗緬甸樂,有樂工五人,歌者六人,均拖髮紮紅,用緬甸衣冠。細緬甸樂,有樂工七人,均拖髮紮紅,衣藍緞短衣。有四人,衣閃緞短衣,皆雜色裙,以洋錦束腰,戴紮巾。歌合以粗樂,舞合以細樂。
第九類《安南國樂》。除了樂工,還有四人,穿蟒衣,手執采扇而舞。
乾隆時期,是清朝宮廷樂舞的興盛時期。當時樂部的管理和演奏者有1038人。樂舞分「外朝」和「內廷」兩種。外朝樂舞包括祭祀、朝會、宴饗和儀仗;內廷樂舞只要包括娛樂性、祭祀和朝會舞蹈。直到清光緒時期,宮中仍然保留著宴享樂舞的慣例。
隨著西方文化的傳入,西方樂舞也開始出現在中國宮廷。清朝中晚期,清宮廷出現了第一支西洋樂隊,但是西式舞蹈卻未被清宮廷接受,只如一縷微風吹過。
在晚清的夕照中,中國宮廷舞結束了它曾經輝煌業已走過千年的歷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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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