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實習記者林丹紐約報導)近日有媒體報導,奧巴馬移民行政令頒布後,有身負遞解令的無證移民的遞解令被取消。對此,記者就奧巴馬移改令在明年正式實施後,身負遞解令人士可否取消遞解令,採訪了移民法律界資深律師及社區人士。
資深移民律師高泰認為,第一,奧巴馬的移民行政令還沒有正式實施,所以不會有人因奧巴馬11月20日簽署的移民改革行政令,身負的遞解令就取消了;第二,身負遞解令的,已由移民法庭判決,若要取消遞解令,只能通過翻案。但高泰律師表示,2010年1月1日以來在美持續居住的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的父母將符合暫緩遞解行動(DAPA),有遞解令在身、但無犯罪記錄、有報稅的無證移民可申請暫緩遞解。
資深移民律師李進進律師認為,對於沒有犯罪記錄的無證移民,現實執行中,其實已經沒有對他們執行遞解或對他們已經暫緩遞解,這種做法其實已經實施了5年時間。現在奧巴馬總統只不過把執行中的做法規範化。
李進進律師認為,雖然奧巴馬移改行政令頒布,但總統行政令不可能改變法庭已經做出的判決,若要取消遞解令,必須要法官下達判決,所以要從新開案來翻案。但翻案能否成功,李進進律師認為,奧巴馬移改行政令並不是遞解案翻案的法律依據。遞解案能不能翻案成功,要看法律,但目前法律條件並沒有發生變化。
李進進律師說,奧巴馬的移改行政令對那些沒有犯罪記錄的人給予以了保護。而對那些有犯罪記錄的、身負遞解令的人士,將會被優先遞解,而對沒有犯罪的、有家庭需要照顧的無證移民亦予以了照顧。
李進進律師還說,奧巴馬的行政令並不是批准無證移民綠卡,只是給符合條件的人三年工作簽證,使他們在美國能合法工作,對於能否拿到綠卡,還要看將來的移民政策。
美東聯成公所資深顧問趙文笙說,奧巴馬移改行政令頒布後,上門或來電諮詢的人不少,大部份是身負遞解令的,他認為,身負遞解令的人士需要翻案,但翻案難度很大,因為法院已經有判決。現在總統令還未正式實施,要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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