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前入境非法移民 或可申請暫緩遞解

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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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編譯報導)2012年6月,奧巴馬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執行為期兩年的童年入境暫緩遞解(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俗稱「達卡」),讓符合資格有青年非法移民可以免於被遣返。這一計劃由國土安全局執行,根據美國移民局提供的統計,到2013年6月已有40萬人的申請獲得批準。顧名思義,達卡只表示暫緩遞解出境,不授予移民身份,也不會改變申請人現在的移民身份,或者提供成為公民的途徑。

申請達卡的條件

申請達卡有一些基本的要求,必須是童年入美,包括:1)在2012年6月15日時年齡不到31歲。2)在16歲生日之前到達美國。3)自2007年6月15日到現在一直居住在美國。4)2012年6月15日時人在美國,而且從這一天起到提交DACA申請一直在美國。5)在2012年6月15日之前未經邊檢入境,或者在這一天時身份證件已經過期。

達卡要求申請人在2012年6月15日時年齡不到31歲,而且提出申請時年齡已經至少15歲,除非是正在遞解程序中,或者要被遞解,或者有自動離境令。根據這一規定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申請人沒有進入遞解程序,或者在申請之前遞解程序已經終止。這種情況人,要求申請人在提交申請人年齡至少15歲,而且在2012年6月15日時年齡不超過31歲。

另一種情況是申請人正在遞解程序中,接到遞解出境的最終決定,或者有自願離境命令,但是不能在移民監獄。這種情況下,申請人要在2012年6月15日時年齡不超過31歲,但對提交申請人的年齡則沒有更進一步要求。

除了以上普遍的要求以外,達卡要求申請人現在正在上學,或者從高中畢業並獲得了畢業證明,獲得了普通教育發展證書(General Education Development,簡稱GED)。或者是從美國海岸警衛隊或軍隊退伍。而且,和所有移民政策一樣,有犯罪記錄的人不可以申請達卡。移民局要求申請達卡的人沒有犯過重罪、嚴重的輕罪、三次或以上的輕罪。同時,不能對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申請達卡的流程

對於符合上述要求的非法移民,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提供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移民局建議的證明材料包括:1)身份證件 。包括護照、身份證、出生證明(帶照片)、學校或軍隊提供的帶照片證件,以及其他由美國政府提供的附有申請人名字的文件。2)證明自己在16歲生日前來美國。包括帶有入境邊檢印的護照、I-94/I-95/I-94W卡、在美國上學的記錄、其他移民局或國土安全局提供的附有申請人入境日期的材料,包括出庭通知。旅行記錄、醫院或醫療記錄。3)移民身份證明。帶有官方許可留美日期的I-94/I-95/I-94W卡、遞解出境的最終行政命令、進入遞解程序的指控文件。4)持續身在美國的證明。這類證明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要證明申請人2012年6月15日時身在美國,別一方面則是要證明自己自2007年6月15日以後一直在居住在美國。這類證明包括:租金收條、水電氣單子、就業記錄、學校記錄、參軍記錄、宗教機構提供的參加宗教活動的官方記錄、跨境匯款記錄、護照記錄、孩子在美國出生的出身證明、標有日期的銀行轉賬記錄、社會安全卡、貸款或租賃合約、報稅記錄和買保險的記錄。5)提供上學的記錄。包括學校的報告、高中學位或畢業證書、GED證書。6)退伍證明。包括DD-214表、NGB表22、軍隊人員記錄、軍隊健康記錄等。

上述證明材料中,5)和6)只要有一項就可以了。

第二步,填表與交費。要填的表包括I-821D表(《考慮童年入境暫緩遞解表》)、I-765勞工紙申請表、I-765WS表。在I-765表中的第16個問題,是關於申請就業許可的依據,就填C33。申請的費用為465美元,其中包括380美元的申請費,以及85美元的生物采證服務費,費用不可以豁免。

根據移民局的解釋,如果I-765表被批,也就是申請下來工卡(I-766),就可以申請社會安全號。

在完成以上幾步以後,要將申請材料寄到移民局,移民局會安排時間采指紋。沒有完整填寫上述表格,或者沒有交費的表格將會被退回。然後,就可以在網上查詢案件進展,移民局大概需要90天時間來審批I-765和I-821D表。

申請達卡後能否回國?

申請達卡對出境旅遊記錄有要求,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在2007年6月15日與2012年8月15日之間進行的旅行,只要時間很短、而且是很隨意的旅行,不會影響連續居住的要求。如果是長期旅行,或者是因為遞解令出境,或者是參與違法活動,則是會影響連續居民的要求的。另一種是在2012年8月15日與提交申請之間進行的旅行,任何旅行都會影響連續居民的要求。

在提交申請以後,在申請被受理期間,申請人不可以離境,在國土安全局決定是否允許暫緩遞解之前,也不可以申請回美證。在申請被批以後,可以提交I-131表申請回美證,如果沒有獲得回美證就出境,將會自動取消達卡。而且,移民局只批準為了教育、就業、人道(就醫、探親)原因的旅行,不可以為了度假出境旅行。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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