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首購房者新模式 買投資房先於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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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房地產機構表示,目前在澳洲的首次購房者中出現一種新趨勢,即先買投資房再購買自己居住房。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由於對悉尼物業的承負能力日漸增強,而遠郊區相對低廉的房價與見漲的房租都致使首購房者願意先購買投資房出租,然後再自己買房居住。這類投資者往往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願意先在城市附近先租住一處物業,這樣他們可以有經常移動的靈活性或者可以定期出國。另一類投資者則一邊購買投資房,自己則先住在父母家中,這樣他們可以存錢以便將來有足夠的資金買自己想要的公寓或房產。

在悉尼西部及西北部有二十多家辦公室的斯塔爾合夥房地產公司(Starr Partners Real Estate)總裁德里斯科爾(Douglas Driscoll)表示,他們公司數月前已開始在社交媒體上關注這類首購房者,為他們提供諮詢。

德里斯科爾表示他的一位年輕代理也是這類自己先買投資房的首購者,他說:「我們在臉書上鎖定這種相對比較有錢,但不知道應該如何投資的首購者,為他們提供諮詢。如果不認為這種生意會有市場,我們是不會這樣做的。」

他還表示雖然初期這種交易在他們公司的代理生意中的份額不到1%,不算多, 但已有這種發展趨勢。

他提到類似於聖瑪麗斯(St Marys)、帕拉瑪塔(Parramatta)以及布拉克鎮(Blacktown)等地區由於房租比較便宜而比較受那些熱衷於投資的首購房者們歡迎,那些首購者們還在靠近悉尼的滑鐵盧(Waterloo)及亞歷山大(Alexandria)等區尋找投資機會。

雷恩與霍恩(Raine and Horne)房地產公司總裁雷恩(Angus Raine,)表示,很多首購者認為先購買投資房可行,因為他們可以在5或6個離悉尼市區近的地區租住,但他們目前沒有足夠的資金在那裏買房。

他說:「首購房者可以在任何地方投資房產,並可獲得由此帶來的稅務優惠,加上供需問題,目前房租都在漲價,這樣首購房者的利潤就比較豐厚。」

斯馬特萊恩抵押貸款公司(Smartline mortgage brokers)住房抵押貸款顧問卡斯蒂利亞(Miriam Castilla)說,首購房者從購買投資房中所能借到的錢往往比從自住房中借到的更多,如果他們的收入增加,並可以支付另一個貸款,那他們仍然有能力以後再自己買房,並申請到價值1.5萬的首購房業主補貼。

她說:「根據澳洲法律,如果首購房者在5至6個月之間沒有居住在他們購買的投資房,就仍可以在自己決定購買自住房時獲得首購房補貼,這也是很多首購房者先購買投資房而不自己先住進去的原因。」

(責任編輯: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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