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tvsmo.com

海外反腐法案 短期內投資移民受影響小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11月29日訊】(紐約大紀元鍾鳴綜合報導)近幾個月以來,美國海外反腐法案一直是美國跨國公司關注的焦點,一些來自中國的投資移民也擔心法案帶來不利影響。在司法部和證交會11月14日發布《海外反腐法案》指南以後,相關細節浮出水面。

反腐法案適用海外華人

美國司法部刑事局和證交會調查執行部於11月14日發布了詳細的《海外反腐法案》指南。該指南改變了過去反腐法案定義寬泛、模糊的問題,對於反腐法案適用的情況、啟動調查的條件以及相應的懲罰等內容都進行了清楚的界定和詳細的介紹。

根據該指南,海外反腐法案適用於三種機構或個人:

一是發行公司相關人員。「發行公司」是指有證券在美國證券市場交易的公司,包括公開上市發行以及美國存托憑證,還包括那些在櫃檯交易並被要求向證交會報告的公司。發行公司的管理層、員工、代理機構和股東都屬於反腐法案適用的對象。

二是和美國相關的人員。包括美國國民、公民和美國居民,以及任何在美國各州、領土上的公司、合夥企業等。

三是領土管轄權適用的情況。除了上述兩種人員外,反腐法案也可能應用於外國國民和企業。1998年以後,反腐法案條款包括了外國人和外國機構在美國領土行賄的情況。

根據這一界定,美國公民(不論是否美國本土出生)、綠卡執有者都屬於反腐法案監管範圍之內,同時,購買美國證券(包括存托憑證、櫃檯交易)或者在美國領土行賄的外國公司和個人也將受到反腐法案的監督。

在該指南中,特別提到了法案只適用於為了商業目的的賄賂。只要不是為了商業目的,而且不是整體賄賂計畫的一部分,使用合理金額的費用招待外國官員旅遊和娛樂,是不違反反腐法案的。指南對「方便費」和「賄賂」進行了區分,比如說,為了給工廠通電向官員支付一點方便費並不違規,而為了掩蓋無證經營給檢查官錢則構成賄賂。

《指南》也對慈善捐款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說明,在進行慈善捐款時,捐款方應當注意五個問題:一是捐款的目的是什麼。二是捐款是否符合公司內部的捐助指南。三是捐助是否應外國官員要求而做出。四是外國官員是否參與捐助,如果參與的話,該官員是否有權做出影響公司商業利益的決策。五是捐助是否以接收商業或其他好處為條件。

司法部助理檢察長佈雷爾(Breuer)和證交會調查執行部主任庫扎米(Khuzami)在《指南》中指出,如果商業機構不是靠產品質量和服務來取勝,而是靠賄賂,那麼那些守法的公司將會處於不利的地位,消費者也會因此受損。佈雷爾並稱反腐在美國執法中處於優先的位置,(美國公司)應當明確,賄賂外國官員不是可取的捷徑。

短期內對投資移民影響較小

針對投資移民對美國《海外反腐法案》的擔心,記者採訪了西格律師事務所的首席律師西格先生,西格先生表示,從客戶反饋來看,確實有許多來自中國的投資移民擔心美國反腐法案帶來不利的影響,律師事務所也正在評估可能的影響並尋找解決辦法。不過,西格先生認為,美國政府需要在創造就業與反腐之間權衡利弊,因此在法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有更多的靈活性。他指出,從美國的經濟狀況來看,美國仍然需要就業和外來投資,因此會繼續對投資移民持開放態度,只要是好的項目,應該不會受到反腐法案的影響。

投資移民要更多關注傳統難題

李國宇律師樓的合夥人李國宇也表示,雖然反腐法案引起了投資移民的關注,但投資移民政策仍然較為寬鬆,奧馬巴政府的投資移民政策已經延期了3年,所以目前投資移民應該更多擔心的是傳統難題:一是找到好的項目。二是證明資金來源合法。出於種種原因,大陸投資移民不願意向美國政府出示報稅單,那麼要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時需要更多的努力。三是證明創造了10個就業機會。
對於中國投資移民擔心的通過率和綠卡問題,李國宇認為投資移民不用擔心通過率的問題,根據美國政府的統計,2012年1-4月,第一張申請表(I-526)的通過率為81%,第二張申請表(I-829)的通過率更是高達94%。而且,除非兩年不回美國,移民官通常不會拿走綠卡。不過,如果一年中有半年以上不在美國,會影響綠卡轉正的速度。根據美國政府規定,考取公民必須在連續5年的時間裏,每年有半年在美國,如果有哪一年不符合這一要求,則需要從下一年重新開始這個為期5年的週期。

李國宇律師還提醒來自中國的投資移民,獲得身分只是投資移民的第一步,來美國以後的生活還需要提前規劃。

◆ 《海外反腐法案》的由來

美國國會於1977年首次通過的《海外反腐法案》,主要有兩個考慮:一是為了與《1934年證券交易法》相適應,要求會計透明;二是為了應對賄賂外國官員的問題。該法案起因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進行的一項調查,在調查中有超過400家美國公司承認曾向國外政府官員、政客和政黨提供不當或非法支付。其中尤其是洛克希德賄賂醜聞以及聯合商標公司「香蕉門」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並最終導致了《海外反腐法案》的出臺:

1. 洛克希德賄賂醜聞。在20世紀50年代末到70年代,洛克希德為了銷售飛機賄賂外國官員,範圍涉及西德、意大利、日本、荷蘭、沙特阿拉伯等地。政府在1971年向洛克希德提供救助時發現了這一問題。

2. 「香蕉門」事件。洪都拉斯在1974年將香蕉出口稅從每箱25美分提高到50美分,聯合商標公司22%以上的出口受到影響。為了降低出口稅率,聯合商標公司通過瑞士銀行賬號向洪都拉斯時任總統提供250萬美元的賄賂,此後,洪都拉斯將香蕉出口稅從每箱50美元降回25美元。

(責任編輯:鐘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