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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訊】法官依法判了案,還在判決書後寫上一段心里話。法官希望用這段“話外音”喚來當事人心中的道德情感和是非理念。這一“法官後語”的“新體裁”最近出現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律裁判文書里,并且獲得了上佳的效果。
新民晚報報導,市二中院受理了一起公婆訴媳婦返還死亡補償費的民事案,黃某因公死亡後,單位給付了其妻一筆8.1萬的補償費,也付了其父母9000元。老人狀告媳婦要求返還部分補償費,但他們的請求被一審法院駁回,老人又上訴至市二中院。法院依法改判媳婦再給付公婆1萬元。合議庭感到,這是一起法與情交織的案件,雖然法律上可以對補償費作出無情的分割,但公婆與媳婦之間因訴訟而受到的創傷更需要修補。法官在判決書後,寫下了“金錢無法替代感情,摒棄前嫌,真誠以待,敬老愛幼,重修親情是本案當事人及原告其他子女今後應深思的問題,也是需共同努力的目標。”媳婦收到判決書後,立即來電表示對判決的誠服和對法官的“話外音”感激,很快將錢款送到了法院。
在一起電信糾紛案中,上海電信賬務中心在陳某移機後仍將收費單錯投至陳某的原地址,後僅通過語音提示要求陳補付電話費,當陳以未收到書面話費單為由拒付時,賬務中心即作了停機處理。在訴訟中,陳補付了欠款,他的電話也隨之開通。雖然陳要求電信部門賠償停機損失的請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但電信部門服務不規范也是顯而易見的。法官在“後語”中寫道,電信部門“應盡快轉變觀念,改進不足,對用戶的意見給予相當的重視,以優質服務回報社會。”對此,電信部門立即釆取措施,加強管理,完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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