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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新竹10日電)台灣人口結構老化、少子化現象,各級學校整併、減班,教育部今天表示,因應學校組織變更,擬修法新增「任職滿20年」等3項退休條件,修法通過後將有超過3000人適用。
教育部上午持續在新竹縣召開「98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第一次會議」第2天議程,教育部人事處提出教師退撫制度新研修方向,對各級學校因少子化形成整併、減班衝擊者,擬新增公立學校教師「在職任滿20年;在職任滿10年,年滿50歲;達到職務等級年功薪最高級滿3年」退休條件。
教育部人事處專委賴俊男表示,新增公立學校教師退休條件只限學校有整併、減班事實者適用,原則上都採一次領取退休金,舉例來說,任職滿20年者,一次退約給領到新台幣300萬元左右。
但任職滿20年、年滿55歲以上者,依法可申請每月請領退休金,以55歲、任職滿20年者為例,每月約可領到退休金約3萬元。賴俊男說,符合資格並申請自願退休的教師,除退休金外,還可領取退休當月薪俸全額7個月的「慰助金」,應可增加教師申請自願退休誘因。
由於考試院也正在研修「公務人員退休法」,賴俊男表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會在考試院將「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後,再參考其架構研修草案內容,全案必須經立法院通過後才能實施,最快在今年年底才可能送立法院審議。
賴俊男說,現行法令規定教師符合「任職年滿25年;任職滿5年,年滿60歲;任職滿5年,身心障礙狀態達到公教保險規定的半殘狀態」才能申請自願退休,不少縣市都出現教師「排隊等退休」情形,教師超額情形嚴重,法令修正通過後,粗估符合自願退休資格教師將增加3000人到5000人,應可紓解教師超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