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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併獨缺新光銀勞資協商 金管會:已完成可先送件

新光金及旗下子公司的員工安置計畫,近期皆陸續通過,僅剩新光銀勞資協商尚未出爐,「新新併」正拚最後一哩路。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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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新光金及旗下子公司的員工安置計畫,近期皆陸續通過,僅剩新光銀勞資協商尚未出爐,「新新併」正拚最後一哩路。金管會7日指出,金控已完成協商部分,可以先行送件。

針對「新新併」所涉勞資協商,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2條相關規定,金融機構所報文件包括對受僱人權益處理的重要事項,本就應提具妥適的員工安置計畫,並檢附公司與工會協商或是勞資協議的會議記錄。

由於新光金控及其部分資公司的員工安置計畫,陸續經董事會通過、完成簽署,但新光銀目前勞資協商尚未出爐,是否必須全數完成才能給金管會?

對此,林志吉指出,併購案申請,送件資料本就要有妥適的員工安置計畫,因為陸續子公司完成協商,可先將完成簽署部分先行送件。若公司成立工會組織,需取得以工會代表作成的勞資協商文件;若無工會,則需檢附勞資協議的會議記錄「二擇一」。

媒體追問,元富證券是勞資會議通過後才成立工會,但員工對於安置計畫不滿,金管會如何納入審查依據?林志吉僅回應,金管會將視整個協議內容,針對審查中個案不予評論或證實。

至於永豐金採取換股及現金方式收購京城銀行,金管會審核有哪些考量重點?林志吉說,金管會截至目前為止,未收到永豐金併購京城銀行的申請案,引用條文可能涉及《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企業併購法》,要看日後公司提出的申請資料,金管會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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