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8年,高等法院7日加重判決,改判28年8月,本案可上訴。另外,毛男因涉嫌刑法的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39名幼童,以及以強暴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北檢於去年10月起訴。
北院表示,毛畯珅於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在其任職的幼兒園內,對未滿7歲之幼童6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性影像。經傳訊證人、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專家證人,及勘驗被害人父母所拍攝被害人揭露本案之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搜索被告保存之兒童性影像檔案,並稽核被害人之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事證。
北院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被害人均未滿7歲,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多位被害人進行上述犯行,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情況。所以,判定執行有期徒刑28年。
高院表示,判決結果針對原判決有罪部分,均仍然維持有罪結論,其中被告對D童、E童、F童部分犯行改依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處斷,另外原審就被告對B童所為犯行中其中一次諭知無罪部分,經本院撤銷改判有罪並且依照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處斷
高院指出,高院合議庭審酌被告所為嚴重損害成長中幼童身心發展及健康,對於幼童本人及其家人帶來嚴重創傷,所為應予嚴懲,因此分別維持原審刑度或量處5到12年之有期徒刑,並且定應執行行為有期徒刑28年8月,本件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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