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制度不合時宜 上萬名中國學者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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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九日電)一萬五千多名中國大陸專家學者日前聯名發表一篇公民建議稿,呼籲中國政府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通過他們起草的「違法行為矯治法」,進一步建設法治國家。

美國之音引述建議稿指出,最近幾年,中國社會各界強烈呼籲廢除現行的勞教制度,要求建立符合國情的保安處分或違法行為矯治制度,而起草「違法行為矯治法」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提出。

建議稿說,勞教的弊端包括合法性不足,容易導致行政權濫用,不能適應新時期條件下以權利保護為本位的立法精神,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和救濟嚴重不足。

建議稿認為,勞教制度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今天,弊端越來越明顯。「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籠統規定檢察機關監督勞教機關的活動,而對勞教的審批沒有法律監督權力;公安部門既是勞教的審批機關、執行機關,也是對勞教決定申訴的複查機關和錯案糾正機關。

這種缺乏制約和監督的辦案制度,導致勞教審批的隨意性,造成許多人被錯誤決定接受勞教。

簽名聯署的北京社會科學院學者范亞峰表示,提出建議書主要目的是為了緩解官民間越來越緊張的矛盾。

他認為,今年以來,中國社會出現許多方面的危機,例如最近的貴州甕安事件、北京居民到上海襲警事件,顯示官民矛盾不斷激化,社會危機不斷加深。在這樣情況下,要緩解官民矛盾,重要的是建立法治,用法律保障公民權利。

范亞峰說,像勞教這種非法限制公民權利的制度應儘快廢除,使中國對人身自由的保護能走上更合乎正當程序的軌道。

不過,中國司法界部分人士認為,當前中國的社會治安狀況比較嚴峻,在違法與犯罪間還沒有一個很好的銜接機制,廢止勞教制度的時機和條件還不成熟。

不贊成立刻廢除勞教者指出,如果沒有違法行為矯治法與勞教制度銜接,廢止勞教制度就不具備條件,風險很大。目前社會治安環境不好,在新的制度設計未推出前,不宜盲目廢除勞教制度。

關於勞教制度的存廢,中國理論界和實務界爭論已久。目前比較普遍的看法是,立新法建立一套比較符合中國實際的教養制度,其中討論較多的是違法行為矯治和保安處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了違法行為矯治制度。

建議稿指出,中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從二零零三年開始起草「違法行為矯治法」,並列入二零零七年立法計劃,曾進入常委會討論議程。但因種種原因,到現在還沒有通過,何時通過遙遙無期。

范亞峰表示,發表建議稿主要期望引起社會對問題的重視和討論,盼望中國政府能遵循法治,儘快廢除勞教制度,採用法律方式規範,建立新的制度,使中國人權得到更好的保護。

至於發表公開請願書會不會被打壓?范亞峰說,這是在體制內推動一項改革,被打壓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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