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設立性罪犯名冊,讓僱主聘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僱員時,可查詢受聘人有否犯過性罪行。至於措施是否涵蓋現職僱員,法改會表示需進一步諮詢公眾。
法改會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設立性罪犯名冊,諮詢期至10月31日止。有關建議提出設立臨時措施,讓僱主聘用與兒童及無自理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職員時,可向警方查核有關人士是否有性罪行紀錄。
現時,僱主在聘用教師、幼兒工作者及社工前,可以查核他們是否有性犯罪紀錄。新建議則將查核範圍擴大至補習導師、教會職員、特殊病房員工等。
諮詢文件指出,不贊成引入美國的模式,供公眾人士查閱的性罪犯名冊。在目前的建議下,僱主不會強制進行有關查核,有關罪行紀錄的查核申請,須由求職者自行提出。而警方會以口頭方式提供受聘人有沒有性罪行刑事紀錄,但不會披露有關的犯案細節。
而至於僱主可否查核現有僱員的性罪行紀錄,法改會則表示要再諮詢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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