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7日訊】從11月份開始,多倫多市政府對民居的垃圾開始實行新的收費規定。新規定要求民居的垃圾必須裝在灰色的垃圾桶或貼有市府標籤的垃圾袋內(一個標籤只能用於一個垃圾袋)。使用最小垃圾桶的居民每年有退款獎勵,超過的部份按量收費。
市府在10月底已給所有居民每家免費寄出5個黃色垃圾袋的標籤,用於額外垃圾收集。如果沒有收到垃圾箱或垃圾袋標籤,房主應該在下一個垃圾收集日之前5天給市府打電話 (416-392-2467)。
新規定實施後,市府將使用新的水費賬單,列出民居的水費和垃圾的收集費。新賬單將按照水的結帳時間表派發。除了房主要付的垃圾收集費外,賬單還列出市府的退款額。
該規定已從今年7月1日起對多單元住宅樓實施。對藍桶的可循環利用物、綠桶的有機物、樹葉和院子廢物,市政府仍然免費收集。
新的垃圾收集管理費的收入將用來資助市政府的「目標-70計劃」(Target 70 Plan)。該計劃旨在把多倫多市的整體垃圾轉移處理率提高到百分之七十, 其中包括對租用和私家公寓提供綠色有機物的免費回收服務,對可再利用的家庭耐用品,如床墊、傢俱和電子產品進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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