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向東的故事——朋友的遊記

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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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與朋友通信。說到了另外一位舊友,竟然在去年用了半年時間徒步穿越美國,從西岸到東岸。還寫了一本遊記。遊記寫得很長。我只大致看了一眼,還沒有細讀。但是我已經被吸引住了(我非常感動)。恐怕要花好幾天才能讀完。

這位朋友是一位能人,他文字和攝影上的水平還在其次(他的攝影可以與美國國家地理雜誌比美),重要的是他是一位站在高處俯視人世的人。他對人的善意與悲憫使得他走到哪裏都能與人打成一片。他的內心很溫暖很浪漫。而他的浪漫不是一般人學得來的。等到他的遊記出版了,我會買一本,想有一本他親自簽名的書。

這是他寫在前面的幾句話:

「今年二月份開始,我帶著一個背包,一頂帳篷,一個睡袋,還有一個便攜汽油爐,依靠徒步和搭便車,獨自從美國西岸的舊金山出發途經美國西部,中部,在中部的密蘇里折向南方,到新奧爾良,再穿越美國南方各州,至佛羅里達改向南,直插位於加勒比海深處,美國大陸最南端的小島KEYWEST,然後又沿著海岸線一路北上,從南方到北方,最後在位於美國東北角的麻塞諸塞州結束了整個行程。這次旅行,我前後用了六個月時間,途經二十三個州,總行程約九千公里。

現在,我在紐約。塵埃落定,夜幕深垂,透過哈得遜河邊公寓的窗口,隔水想望的是曼哈頓的繁華燈火。塵埃落定,在路上所經歷的一幕幕遭遇,邂逅的一幅幅面孔卻總是揮之不去。古人說「鑒於止水」,很多時候,對於經歷過的人和,我們往往要離開一段距離和時間後才能看得更清楚些。

這樣的旅行不算太短,路上的種種見聞遭遇,也還算不太一般。準備一點一點寫下來。一路上我都在記日記,照片前前後後照了數千張(都還沒有來得及整理)。我不能確定將要寫的這篇東西會讓每個人都喜歡,但我能確定的是;我所寫得一切都是真實的。

上路之前的初衷很簡單,就是看看自己能不能用一種最簡單的方式走完全程,沒想過要寫甚麼東西,但隨著腳下道路的延伸,要把在路上經歷寫下來的念頭卻一天天不斷增長,也越來越堅定。哪一天,當我把這篇遊記全部寫完之後,那才是這場旅行的真正終結。」

下面是一些評:

很久以前我看過凱魯亞克的《在路上》,他好像是從紐約到舊金山。方式和樓主一樣──搭便車和走路。他當時只帶了50美元,一路靠打工來維持,很艱苦。「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d down 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紐約到舊金山,成就了凱魯亞克。我想,同樣從舊金山到紐約,會成就riverfront。關注你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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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歡樓主的這種遊記方式,既寫風景,也寫歷史地理及人物的經歷,特別是看一些人物的經歷故事,總是有旅途人事滄桑之慨。

樓主加強了我對於美國的真切感受。樓主碰上了一些很好的美國人。其實大部份美國人是很善良的,我甚至覺得,他們比我們的同胞要善良,要友好。

希望樓主不要為相冊的事灰心,繼續。我永遠都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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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僅是遊記地理人文歷史風土人情等都涵蓋在文字中讓我們能更真切的感受到美國普通人的生活狀態瞭解美國不亞於馬克波羅讓歐洲人瞭解中國一樣支持樓主我們的精神世界相通(我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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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個帖子因為它超越了一般遊記。

作者能夠融入到旅行中的人,事中去,來對活著的真實意義進行探尋。而不僅是一個單純為旅行而旅行的過路客。某種層面上,這是一種非常好的旅行態度,即你不只是一個過路人,在你停留的時候,你就是停留的地方的一部份。

別做一個冷漠的看客。

寫這幾句,也許是因為我喜歡看記錄片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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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看完,給人一種心靈的洗禮,敬佩樓主的為人和做事風格!深深的為那些義工的人性魅力所感染。人活著真的要做幾件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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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東西,剛開始只是抱著一種看看美國啥樣的好奇心態,看看圖片,看看文章甚麼的,但到現在發現已經不單單是這樣了,就像上面有位朋友說的,這段旅行已經被樓主演繹成了生活,裡面的人,事都顯的那麼現實,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不知道該怎麼說了,等著樓主後面的東西。@*(//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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