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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高與海天接,海雁南飛古蕩秋。
雁飛一夜渡海去,雁蕩之峰何邃幽。
四十九折盤鳥道,三千餘尺飛龍湫。
芙蓉面面削寒玉,長使騷人舉目愁。
一朝修法夢還真
流轉畫映凡中戲
破迷正悟穹上神
因此,中共的党魁們從過去到現在都是一樣的,誰也不相信憲法,誰也不相信法律,誰也不用憲法,誰也不用法律。“憲法”、“法律”只是一种擋箭牌,只是用在別人那的,根本不用在自己這的。
當誰威脅到了自己權力的時候,它們根本不會想到還有什么“憲法”、“法律”,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利用螻羅將對方消滅掉,為了掩蓋消滅對方所采用手段的野蠻、殘酷、邪惡,“憲法”及“法律”往往充當著能被用來給對方扣上一頂大帽子的角色。例如:“反党”、“破坏國家穩定”、“与境外反華勢力相勾結”、“腐敗分子”等等都是經常被中共党魁們使用的。
當威脅不到自己權力的時候,“憲法”、“法律”是用來標榜:“我不是無法無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