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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座人權紀念園區 景美園區10日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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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六日電)「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開幕啟用,將成為台灣繼綠島之後,第二座人權紀念園區,除紀念爭取人權先行者的犧牲奉獻,也表彰人類爭取自由的普世價值。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位於106縣道上,台北縣新店市與永和市交界處的秀朗橋橋頭,跨越新店溪。園區向來被外界稱為新店或景美「軍法看守所」,曾歷經「軍法學校時期」、「警備總部軍法處與國防部軍法局並駐時期」、「警備總部軍法處時期」及三院檢進駐時期。

園區最早的前身為軍法學校,設立於西元1957年六月。1967年,軍法學校併入當時的「政工幹校」,遷離園區;之後此處成為戒嚴時期警備總部軍法處看守所所在地,是處理政治犯的「轉運站」。

主管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指出,園區內「軍事法庭」是許多政治案件的審判地點,黃華,謝聰敏,林水泉等人都曾在軍事法庭「秘密受審」。副總統呂秀蓮及高雄市長陳菊也曾囚在園區「仁愛樓」牢房。

西元1968年,政府為配合戰時疏散之需,以及考量看守所的羈押、代監執行雙重任務,將警總軍法處、軍法處看守所,以及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及看守所都遷入此園區。西側為警總軍法處使用,東側為國防部軍法局使用。警總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各設有看守所,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羈押軍人及一般重犯、包括政治犯,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羈押軍人。

在西元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至現在的台大管理學院原址,但軍法局所屬的法庭及看守所並未搬遷。軍法處看守所東側之後興建了一小型看守所,後改為「軍事情報局看守所」。1985年間,為羈押策劃江南案的軍情局局長汪希苓,還特別另建一棟「汪希苓特區」。

警備總部在1992年七月三十一日裁撤,原警總軍法處看守所改為軍管區海岸巡防司令部看守所。1999年,因軍法實施地區制,包括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高等軍事法院、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最高軍事法院、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等三院檢單位進駐至園區。海巡部看守所改為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國防部軍法局看守所則改為「北院檢署」。

文建會表示,此園區在移交前是國軍所屬新店復興營區,園區內有上述院、檢、署等三院檢單位,以及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看守所。由於國防部軍法司考慮此營區過於狹小,將三院檢單位遷移至桃園大湳營區。

文建會指出,在2002年二月六日召開「研商景美看守所登錄歷史建築及整體規劃事宜會議」,決議將園區登錄為歷史建築,作為人權紀念園區。這個園區紀錄了二十世紀後半葉,台灣人民爭取民主、自由的奮鬥過程,及人民展現力量的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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