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章樂報導)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法國人權國務秘書Rama Yade女士在法國外交部舉行儀式,向三位中國維權律師莫少平、李勁松和滕彪等人頒發2007年度法國人權獎。12月12日,滕彪律師接受專訪,就人權在西方對華政策中的應有地位、中共迫害法輪功、中共踐踏人權與2008奧運、廢除勞教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人的價值尊嚴應是對華政策的基本方向。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獲獎的情況。
騰彪:這個人權諮詢委員會的獎是獎勵兩類組織和個人,但主要是組織。一類是對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信息自由方面作出貢獻的;另一類是關於反對拐賣人口、關注兒童權利的。我們是屬於第一類獲獎者。我個人認為這個獎並不只是頒給我們三個人,而是頒給更多的為人權、為人的基本尊嚴而鬥爭的中國維權律師和更多的中國維權人士。
記者:人權諮詢委員會多多少少有政府背景,而不是一個純粹的民間組織。您認為它的頒獎對中國人權的改善、對中國維權律師的處境的改善會有一些什麼樣的影響?
騰彪:法國政府給中國人權工作者頒獎,我想這也表明一種明確的信號,就是他們更多的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更多的關注這些中國的人權捍衛者。我想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尤其像法國這種在國際上比較重要的國家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對於中國社會向更自由開放的方向發展是一個好消息。
記者:請簡單介紹一下此行和法方交流的情況。
騰彪:這次到法國來是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個研討會,正好趕上法國政府的人權獎頒獎。我和法國的司法部門、外交部門還有研討會上的一些學者進行了很多的交流,他們對中國的人權狀況非常感興趣,尤其是在奧運會到來之前,他們想更多的關注中國社會的真實情況。制訂對中國的政策很大程度上要基於這些最基本的信息,我相信當他們瞭解到更多的有關中國的信息後,他們會制訂更科學的對華政策,以免這種政策偏離了人的價值尊嚴的這樣一種基本方向。
記者:從律師角度看,中國維權律師的處境主要難在哪些方面?
騰彪: 困難的地方有很多,中國有13萬左右的律師,介入到人權工作,或者說更多的願意去涉入到人權案件工作的律師並不很多,全國大概有幾十個。這些涉及到人權案件尤其是涉及到比較敏感的人權案件的律師遇到很多很多的麻煩,有的是被吊銷執照,有的是經常被跟蹤騷擾,還有被地方官員和地方官員僱傭的打手毆打,還有一些律師被逮捕、被判刑,像高智晟、鄭恩寵等。維權律師現在面臨非常多的困難。
預計將有更多的人站出來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
記者:另一方面,近半年、一年來,中國民間維權的呼聲比以前明顯的高,比如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先生上書中國政府,要求對中國許多情況做出改善,包括人權方面、包括一些中共很敏感的話題,如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來又有郭泉先生,最近有著名的經濟學者茅以軾先生和幾十名知識份子上書政府,要求廢除勞教制度,裡面又涉及到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些事情是否會對中國維權律師的處境有正面的幫助?這一趨勢會如何發展?
騰彪:首先我覺得上書這個概念可能不太合適,我也專門寫過文章來討論這個事情,因為從80年代以來,尤其是90年代末以來,有很多民間人士、民間學者,也包括體制內的學者,向中央發出公開信提出一些建議或者進行公開的呼籲。所以和以前這種臣民向皇帝的這種上書不太一樣。包括我在03年就孫志剛事件也給中央和全國人大寫信,實際上是一個違憲審查建議書。這東西實際上是公民對公僕、對國家領導人的一種公開的呼籲、一種要求或者是施加一種壓力,我們在行使自己的憲法權利。所以我們並不是在跪下來求他們做什麼事情,求他們不要迫害法輪功,求他們去遵守憲法,而是要求他們遵守法律,遵守最基本的文明準則,當然這是一個題外話。
那麼汪兆鈞、郭泉,還有茅以軾先生他們的公開信我也關注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就法輪功問題而言,很多中國的知識份子、學者、律師他們保持沉默,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可恥的事情。在這樣一種嚴重的人道主義災難和這麼大面積的對人權的迫害,這些律師和知識份子他們不敢發出自己的聲音,保持沉默或是曖昧的態度,甚至有一些學者加入到官方的對法輪功的虛假的宣傳,我覺得這是非常恥辱的事情。越來越多的人他們已經開始意識到這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我相信還有一些我們不知道的知識份子和普通公民,他們總是受著良心的煎熬。當他們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不敢發言的時候他們實際上內心是受到折磨的。我預計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他們會站出來要求政府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要求政府公開的和法輪功對話來實現一種和解。這些呼籲和要求對政府多少是有一些觸動的作用的,雖然他們不會給予正面的反應,甚至對解除郭泉的教職這種壓制的方法來作出反應,但我想,當有越來越多這種呼聲的時候,政府就不得不考慮他們自己的行為,他們要在歷史上留下他們怎麼樣的一筆。
記者:作為律師,您對在中國廢除勞教制度的前景是否樂觀?
騰彪:勞動教養制度明顯是違反憲法的,把一個公民剝奪自由三年甚至四年而沒有任何審判的程序,這是違背最基本的法制原則的。也有很多學者和法律界的人士很早就提出來廢除勞教或對勞教制度進行徹底的改革,把它納入到司法程序。但是直到今天勞教制度仍然頑固的存在,我想很難預測在多少年內會廢除勞教制度,但是它的非法性,它造成的負面影響,尤其是在勞教場所發生的很多的酷刑,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我想會引起更多的人,包括體制內的人的關注。只有更多的人去反對它,去關注它,廢除勞教才能更快一些。
忽視中共對人權的踐踏將是奧運史上的恥辱
記者:您自己是不是認為自己得獎跟2008年的北京奧運有關係?
騰彪:這個很難說和08年奧運會有關係,只能是表明法國政府部門對中國的關注。當然有人開玩笑說,法國巴黎當年敗給北京,所以他們一直耿耿於懷,所以更多的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當然,不管這個是真是假,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對於中國公民來說是一個好的事情,當然中國政府會不高興。
記者:您個人對世界上的一些呼聲,知識份子也好,藝術家也好,政治家也好,有的因為中共對人權的嚴重踐踏要求抵制奧運,因為它首先跟奧運精神不符,另外中共利用奧運會既欺騙國際社會,又欺騙國內人民。也有的說,不一定要抵制,但是要利用奧運的機會施壓,讓中國改善人權。您自己怎麼看這些問題?
騰彪:中國七年之前申辦奧運成功的時候曾經對國際社會做出了鄭重承諾。就是奧運會會有助於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他們承諾要利用奧運會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但是七年過去了,奧運會馬上就要開始,我們發現中國的人權狀況幾乎沒有什麼改善,甚至奧運會本身也帶來了更多的人權侵犯,比如說,奧運場館的建設,使很多被拆遷戶的權利被侵犯,這些被拆遷戶去上訪,去維權的時候,又遭到進一步的迫害。
比如說公安部門他們制定的一些秘密的政策,把很多人排除在奧運會之外,這些都表明中國完全違背了他當初對國際社會的承諾。所以,按照聯合國的憲章,按照國際社會基本的人權規範,要求中國在舉辦奧運會的時候去遵守奧林匹克憲章,去遵守中國已經加入的國際公約,這是完全正確的,也是完全應該的。反而,如果去參加奧運會的這些團體、個人,他們完全忽視中國對人權迫害的這種狀況,那麼,實際上是奧運會歷史上的一個恥辱。
中國人權受害者起訴國際奧委會會引起國際社會更多的關注
記者:我們也聽到一些消息,有人建議,當然還沒有付諸實施,說中國的人權受害者,可不可以起訴國際奧委會,把奧運會這麼個榮譽給嚴重踐踏人權的中國政府去舉辦,至少是對中共的一種縱容,因此想起訴他們,您作為律師怎麼看待這樣的問題?
騰彪:起訴國際奧委會當然會有一些法律專業上的問題需要仔細的考慮,但是,我想這首先是一個非常明確的姿態,讓國際社會更多的關注,由於奧運會給中國帶來的一些負面的影響。有一些受害者,像葉國柱、葉國強他們直接就是由於奧運場館的建設而受到侵犯,他們根據國際上的有關法律法規去起訴國際奧委會,這實際上是從法律這樣一個渠道向國際社會表明中國公民的立場。
對於反人類罪、大規模酷刑和屠殺的罪行必須進行審判
記者:您知道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常嚴重的,法輪功學員在國內也好,在國際上都有起訴負有主要罪責人,尤其是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的責任者,前中共的領導人江澤民,您怎麼看待這一類的事情?
騰彪:據我所知,有不少法輪功學員他們由於自己的信仰被逮捕、被判刑、被勞教,也有相當數量的一些法輪功學員在勞教場所,或者在監獄被迫害致死、致殘。這些參與刑訊逼供的個人,顯然構成了犯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必須對他們進行偵查、起訴、審判。中國也加入了聯合國反酷刑公約,但是他在實際當中沒有遵守這個公約,中國的酷刑仍然非常的普遍,對法輪功的酷刑更是非常的嚴重,也非常的普遍,按照中國的法律,對這些直接參與刑訊逼供的個人進行起訴,是完全正當的。即使沒有法輪功學員的起訴,中國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也有義務,對這些實施刑訊逼供的行為進行調查,進行起訴。
至於對責任者,對一些領導人是否構成直接的法律責任,按照有關的國際法和國際公約,對反人類的罪刑進行國際審判,也有越來越多的國際例子。包括前南斯拉夫的特別法庭,包括對紅色高棉領導人的特別法庭。這些特別法庭,他們所進行的審判,意義是非常重大的:無論這個事情過去了多久,對於這種違背所有人基本尊嚴的反人類罪行、種族滅絕的罪行、大規模酷刑和屠殺的罪行,必須進行審判,要在法律上有一個明確的結論,也在道義上對歷史有一個交代。
記者:三位律師獲獎,在國內的律師同行裡、或者是維權律師當中有什麼反響?
騰彪:有些同行表示對我們祝賀。但是由於這一類的消息在國內進行封鎖,國內的媒體也不可能進行報導,所以很多人還不知道這個消息。我們覺得是一個榮譽也是一個鼓勵,但還有很多更值得鼓勵的一些人和行為。
西方的對華政策必須把人權作為最重要的標準
記者:您覺得法國政府和一些西方政府對華的政策,尤其是人權方面。有什麼不足,怎樣通過人權律師的努力跟西方政府的溝通,來更快的改善中國人權的狀況。
騰彪:有很多西方國家,它們在和中國打交道的時候,對中國的人權關注不夠,他們只看到眼前的貿易、經濟利益,而忽略了人權的價值。實際上,一個民主國家應該在這兩方面尋求一些平衡,一方面是人權的價值,自由的價值,另一方面是他們自己國家的利益,主要是經濟利益。在我看來,必須把人權作為一個最重要的標準。雖然從短期來看,從眼前利益來看,對人權的關注可能會使他們的一些經濟貿易受到損失,但從長遠來看幫助中國改善人權狀況,幫助中國早日實現一個自由的政治體制,不但有助於中國人民,實際上也有助於全世界人民的利益。
記者:中共長期以來宣傳一個觀點,說中國國情跟西方不一樣啦,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啦,來逃避自由民主世界對中共人權踐踏的批評,和要求它改善人權的狀況。作為律師您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騰彪:這個問題實際上並不複雜,任何國家的法律上的制定都需要建立在自己的國情基礎之上,但中國國情完全不能成為它侵犯人權、拒絕改革的借口。而且很多例子證明,所謂的一國國情的特殊性並不阻礙它們實現自由民主和法治。比如像印度,人口也是很多。像亞洲韓國、日本也屬於儒家文化圈,像非洲的很多國家的經濟狀況和中國大致差不多,甚至比中國更差,等等。所有的這些經濟、文化、宗教、傳統、人口,這些理由都不能成為壓制人權的借口,而且人權是生存權的說法,邏輯上是混亂的。實際上人權是個人的權利,首先是個人的基本人權。那麼生存權實際上也建立在個人自由和權利的基礎之上。完全不能夠把人的生存權和政治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選舉權這些基本的自由分別開來。
記者:謝謝您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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