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tvsmo.com。
問題三百一十九﹕ 最近的庇護法取消了對每年可申請綠卡的名額限制。現在所有獲庇護者在一年后均可申請綠卡。居住五年后,可申請公民。請問這是真的嗎,如果按這句話來解釋是不是無論居住五年內是否拿到綠卡,都可以申請公民啊?或者是從申請綠卡那天算起,無論是否拿到綠卡,都可以申請入籍呢?請您給我解釋一下好嗎?
解答﹕你的理解是不對的。移民局确實取消對申請庇護者的配額限制。但是,處理的速度不見得會比以前快,這取決于移民局處理的時間和申請人前面等待的人數。
申請庇護者在獲得庇護批准1年后才可以申請綠卡,得到綠卡的時間也要取決于移民局處理的時間和申請人前面等待的人數。在綠卡申請批准之后,在符合移民法關于歸化入籍的各項條件之后可以申請歸化入籍。如果沒有得到綠卡是不能申請入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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