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11月29日報導)男童岑浩賢被斬案今早判刑,繼母孔敏儀的男友判囚18年,兩名刀手分別判囚10年及9年。
曾被特首曾蔭權斥責「人神共憤」的7歲男童岑浩賢(賢仔)被斬案件,今早在高院判刑,曾可威(23歲)被判囚18年,兩名17歲刀手羅嘉豪及陳展航分別判囚10年及9年。至於賢仔繼母孔敏儀(20歲)的律師求情時表示,她在2004年嫁給賢子生父岑偉成後,被他傳染性病,其後更懷有身孕,由於岑偉成答應生下小孩後,將賢仔交給其母親照顧。
但在小孩出生後,岑沒有履行承諾,令她的兒子缺乏照顧,而她本人亦因患有產後抑鬱症,要求法官輕判。法官將她的判刑押後2周,等候報告。
接載刀手之的士司機伍德榮(47歲)及聯絡伍的中間人楊勝光(25歲)昨日被裁定有意圖傷人罪成,正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