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訊】去年7歲男童岑浩賢被斬傷案,昨日再有1名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教唆他人傷害他人身體罪。
3名被告昨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提堂。首被告、岑浩然繼母的男友曾可威及第二被告伍德榮否認意圖傷人罪,曾可威只承認去年8月毆打過男童。第3被告楊勝光,是1名在案中擔任中間人的25歲職業司機,承認教唆他人嚴重傷害男童的罪名。而兩名「刀手」羅嘉豪及陳展航也已於5月承認蓄意傷人,各人繼續還押監房,與其餘被告一併宣判。
7歲男童岑浩賢去年8月25日下午1時半,偕祖母於梨木樹第五座居所對外,遭兩名刀手斬傷右臂右腳,深至見骨,賢仔被送入仁濟醫院矯形科。整個襲擊過程被多名街坊目睹,兩被告逞兇後,在和宜合道電話亭附近登上一部的士逃離現場。警方其後拘捕岑浩賢的繼母等5名人士,其中兩名刀手和繼母先後承認控罪,預計案件審訊需時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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