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舊金山洛威高中招生規則案 法院判學區未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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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針對洛威高中(Lowell High)校友會狀告學區擅改按照績優招生規則的案件,如今有了結果。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11月18日做出裁決認為,今年2月學區委員會,終結該校傳統的按成績招生規程的做法,違反了加州的會議公開法律。

法官伊森.夏爾曼(Ethan Schulman),對原告稱這一做法違背了加州的布朗法案(Brown Act)的說法,表示認同。布朗法案要求學區通過的無論何種決議,都需要滿足恰當的、及時的公眾知情權。

作為原告之一的「洛威校友協會」(Lowell Alumni Association)主席凱特.拉扎雷斯(Kate Lazarus),對這一判決表示感謝。她還說,法庭已確認教育委員會改動洛威高中招生政策,是通過使用非常有問題的程序來達成的,舊金山的學生、家長們,有權在公聽會上表達觀點,他們有獲得透明信息、不被排斥的平等權力。

洛威高中是舊金山全美著名的頂尖高中,自從1966年以來,一直沿用按照成績是否足夠優秀的標準來招生。

教育委員會以為黑人學生、拉丁裔學生爭取平等的名義,單方面強行改動洛威高中的招生規則,導致舊金山家長們強烈不滿和憤怒。

因為洛威高中傳統的招生規則被強行取消,以及教育委員會試圖改動一些他們認為不符合政治正確的學校的校名等,招致民眾發起的對教育委員會委員的罷免運動,包括教育委員會主席加布里埃拉.洛佩茲(Gabriela López)、阿里森.柯林斯(Alison Collins)均在罷免名單上。

維護傳統按成績招生規則的一方認為,是哪一個種族、無論哪一個膚色,都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擇優錄取,不存在對方所說的種族不平等和歧視之意;同時,招收好的學生,更能夠體現和保持洛威高中的教學質量。

但受教育平權運動影響頗深的教育委員會則認為,由於洛威高中沒有招收更多的黑人、拉丁裔學生,不符合種族平等。家長們則申辯稱,學校招收更多的亞裔學生,是因為亞裔學生學習努力,付出更多所致。

本學年洛威高中招生,已經被迫按照教育委員會修改後的規則進行,確實比以前招收了更多的黑人和拉丁裔學生。

「洛威之友基金會」(Friends of Lowell Foundation)、「洛威校友會」和「亞裔美國人法律基金」(Asian American Legal Foundation),在今年4月,聯合向教育委員會發起了法律挑戰,訴訟針對教委此項決議未通知家長。

法官在判決中確認,會議發出的通知並不充分,夏爾曼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學區明顯未遵從相關規定。」

法官並未同意原告方要求教委取消「平權審計委員會」(Equity Audit Committee)的動議,也未影響到學區與肯塔基大學(University of Kentucky)在倡導平權方面的合作。◇




責任編輯:陳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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