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子文洛杉磯報導)8月22日,洛杉磯市總檢察長麥克·福耶爾(Mike Feuer)表示,美國司法部在下放地方的治安資金申請要求中,增加了新的條款,可能讓洛城不再符合申請資格。他說,新增條款違憲,已決定上訴。
司法部在7月對援助補助金Byrne JAG的申請增加了兩個條件,分別是:聯邦政府從地方的監獄獲取更廣泛信息,以此找到非法移民罪犯,以及要求洛城警局提前48小時通知聯邦即將釋放的罪犯。
福耶爾表示,新的要求或許會讓洛城錯失近200萬美元的聯邦撥款。而他認為,對於立法部門成立的資助項目,只有國會才有資格修改申請條件;另外,48小時的提前通知,還可能導致洛城警方逾期拘押嫌犯,違反憲法第四條修正案;更重要的是,該資助項目已經持續20年向洛城和洛縣提供資金,用於打擊社區的幫派暴力,一旦斷流,將影響治安。
福耶爾說:「從1997年開始,洛城就用這筆錢實施CLEAR項目,這個項目的影響巨大,有該項目的地方比沒有的地方犯罪率低超過20%。」
目前,除了洛杉磯外,舊金山以及加州總檢察長貝賽拉也都就此問題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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