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9月05日訊】一名有意以EB-5投資移民來美定居的中國公民被詐騙,2012年7月對2名欺詐人提出控告,今年8月初獲判可得18萬美元賠償。
根據Law360網站報導,本案陪審團8月3日認定原告中國公民張博(Bo Zhang,音譯)確實被詐騙,紐約法院於8月4日裁決被告盧卡列洛(Daniel Robert Lucariello)和葛思思(Si Si Ge,音譯)應賠償 18萬422美元,以補償張博的損失。
張博於4年前提出訴訟,指控葛思思和盧卡列洛向他推銷「北郡美化公司」(North County Beautification Co. Inc., NCBC)是一家協助外國人士移民的公司,主要是幫助中國公民申請EB-5投資移民簽證。
根據起訴文件,張博依照盧卡列洛的指示,開了一張18萬元支票給NCBC,作為預付款以確保獲得綠卡。不過事後兩名被告拒絕提供辦理EB-5申請的證據,張博要求退還預付款。
張博的律師寫了封信要求退還18萬元後,葛思思回送「騷擾電郵威脅」要向移民當局舉報張博一家人,而且一直不肯退錢。
張博的律師說:「裁決相當公正,張博非常高興,他們是受騙的外國人,只想把錢要回來。」
今年6月法院已裁定NCBC需支付18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compensatory damages)、18萬美元懲罰性賠償(punitive damages)和1萬美元情緒傷害賠償(emotional distress damages)。
根據美國投資移民規定,外國公民必須投資美國企業至少100萬美元(或針對高失業地區和農村投資50萬美元),並在兩年內創造至少10個新的全職工作,或保有艱困企業至少10個就業機會。兩年後,在滿足這些條件的情況下,外國投資人可以申請成為合法永久居民,最終可以申請美國公民。
責任編輯: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