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22日訊】明慧網報導,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元寶山鎮八家村四組的王艷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書控告江澤民。
王艷平多年來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地的公安機關、國保大隊等迫害,三次被劫持進洗腦班累計三十一天,被拘留看押累計一次累計十五天,被勞教迫害二年,十多年來被迫抓進派出所多次。期間遭到腦袋按便池、梭子骨被打斷、雙手雙腳被銬在鐵椅子上電擊、手掌砍咽喉、全身性毒打、背銬等多種折磨。
以下是王艷平在控告書裡自述遭迫害事實:
警經常進家騷擾 生活不得安寧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的一天晚上十點左右,元寶山鎮派出所片警王軍闖進我家中把我強行帶到派出所。
刑警孫玉路問我,知道找你幹甚麼嗎?我說不知道,他說,好好想想吧,又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吧。我說是,他問我最近幹甚麼了。
我就把煉功後身體健康、身心受益的體會講給他們,他們不讓我往下說,讓我說說正事,我說沒幹甚麼,煉功就是做好人,這時孫玉路生氣地從床上站起來,來回打了我兩個嘴巴子。接著又過來一個戴眼鏡的叫劉偉民(原國保大隊隊長)「啪」一拍桌子說,你給我站起來。走到我跟前就把我從凳子上拽起來,打了我三、四拳,說:「一個大老爺們不好好工作煉甚麼功,煉功能當飯吃嗎?想起來了嗎?」說著走到桌子跟前把一篇經文(法輪功創始人的文章)甩給我看,又拽著我的鬍子瞪著眼看著我。
夜裡,片警王春看著我,嘴裡說了很多不乾淨的話和不尊敬師父(法輪功創始人)的話。第二天他們問經文到底哪來的,我說撿來的。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我最後不得已說出實情。
這樣他們還不滿意,勒索說要二千元錢, 不然的話就拘留十五天,當時家裡沒有錢,借錢交足了二千元才被放回家中。從此後,片警經常進家騷擾,生活不得安寧。因為騷擾抄家的次數實在太多,時間相隔十五年之多我也記不清有幾次。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當地片警強行將我從家中帶到八家派出所,強行洗腦五天,洗腦頭目有元寶山區「610」的牛劍平和魏勇。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片警王軍上我家騷擾。
二零零一年中秋節前一天,片警來到家中騷擾,讓去派出所,我沒去。第二天中秋節上午又騷擾家中,讓我去派出所,我也沒有去。當天中午再次上門騷擾,我又被片警強行帶到了派出所。
他們當天下午第三次騷擾、抄家,搶走我師父法像和法輪圖。下午,元寶山鎮黨委書記雷書記看我就跟派出所所長說:「就把他送看守所吧,他也不改(指我還修法輪功)。」
梭子骨被打斷 打腳趾蓋不能著地 腦袋按便池 手掌砍咽喉等
隨後片警王春、鄭軍將我送到平莊看守所,並教唆管教好好管教我(隨意打罵)。進號裡後,犯人強行脫掉我的衣服,誰看衣服好誰穿。號裡的迫害用在我身上有很多種:
第一種,澆涼水。中秋的天氣很涼,剝去衣服用自來水澆身洗澡,還被犯人拳打腳踢,一邊打一邊用涼水澆身體,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號長跟犯人說用涼水給我澆一百瓢,被指使的犯人嫌少不幹,又強加一百瓢。
第二種,「看電視」。就是把我的腦袋往便池裡按,把整個頭都堵在流水口,不斷放涼水澆腦袋,並問「電視」裡有甚麼,不說就一頓拳打腳踢。
第三種,喘氣「遊戲」。就是讓我使勁喘氣,並使勁用手按我胸口,直至缺氧休克。甦醒後,繼續同樣方式折磨迫害。
第四種,用牙刷敲打腳趾蓋。先多人將我手腳身體按在地上,用牙刷使勁輪流敲打腳趾蓋,十指連心,敲打心痛噁心後乾嘔不止,十個腳趾蓋被敲打青了不能著地後還強制擦玻璃。
第五種,蹲地踢後背。就是讓我蹲著,犯人用腳後跟使勁往我後背踢,腫起饅頭大小的包。
第六種,手掌砍咽喉。夜裡強制要求我打更,其中一個叫田小齊的犯人,見我瞌睡犯困就用手掌砍咽喉。
第七種,打腫臉。犯人見我臉瘦,就說讓我胖點,用手打嘴巴子,後因用手打疼改用拖鞋打,把我臉打的腫起變形。
第八種,全身毆打。幾個犯人同時打我身體的臉部、胸部、後背、咽喉等處。其中有個犯人,體質健壯,把我的梭子骨給打斷了,咳嗽都不敢。
在這種白天被毆打,晚上還在號裡打更的情況下,我熬過了十五個日日夜夜,當哥哥來接我時,距離不到五米,沒能認出我來。
半年後腳趾頭疼痛才減輕
離開看守所不久,我又被強行直接送到元寶山區平莊洗腦班進行非法強制洗腦十二天。我給洗腦班的「610」頭目們都看到過身上的傷。回到家後,一個多月才能平躺,因梭子骨被打壞了,三個多月不能幹重活,腳趾頭最少半年以上才不像開始那樣疼。
二零零二年八月,片警王軍翻牆闖進我家,把大門打開後,讓鎮政府洗腦班頭目崔桂芝、鎮武裝部孟凡仁、鎮長、副鎮長一行五人闖入我家,我當時正要去賣菜,他們不讓,把我強行帶到鎮獸醫站後院招待所,非法強行洗腦十二天。期間警察和「610(法外組織,專職迫害法輪功)」頭目經常恐嚇威脅。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午開始,內蒙古赤峰市「610」對元寶山區法輪功人員進行非法抓捕。我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在外。
背銬、雙手雙腳被銬在鐵椅子
我在外流離期間的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早晨,因去一位修煉法輪功學員翟翠霞(現被關押在內蒙古女子第一監獄)租住的房子,被蹲坑的警察郭雲峰非法綁架並奪走金城AX100摩托車一輛和優盤一個,個人現金三百元左右。
綁架到雲杉路派出所後,我被不斷用膠皮警棍往十個腳趾頭上打,打累後,就把我雙手反捆到背後吊到暖氣管子上,腳尖離地,站不穩,疼的我汗水順著臉頰流在地,負責看著我的是警察王彥軍喝著茶水抽著煙悠閒地走著。
大約又過了半個小時後,他們把我從暖氣管子上放下,送到元寶山區平莊公安局。強行脫掉我的上衣,把我困在鐵椅子(專用刑具)上,雙手被分別銬在扶手上(鐵椅子扶手上有固定好的手銬),雙腳被腳鐐分別固定在鐵椅子的前腿上。
遭電擊胸口、頭頂以及敏感部位
他們問我是否還認識其他流離在外的法輪功學員,我說不知道。他們就用電棍電擊我的胸口、腋窩、頭頂,雙耳根等敏感觸處,另有一人用膠皮警棍打擊我的後背、大腿內外兩側,肩膀和大腿的內外側被打青黑一片,因為被打被電棍電身體來回的掙扎,我的雙手腕被手銬磨進皮肉裡。
中午他們吃飯時才停止對我的刑訊逼供,但我仍然被銬在鐵椅上,被銬腫的雙手腕將手銬蓋住。下午上班後,他們把我從鐵椅子上放下,將我送到平莊看守所。現在手腕子上仍有痕跡。
到了看守所裡,管教叢某來回打我嘴巴子,進號裡後,犯人們想給我澆涼水,扒去我衣服後,看到我全身青紫,有一個犯人於心不忍說,就算了吧,找個地方坐下吧。這樣我才沒被迫害。
期間,國保大隊隊長劉偉民多次非法提審我。想讓我交代同修(其他法輪功學員的)事情,都沒能得逞。最後我被送往內蒙古五原縣勞動教養所,非法勞教兩年。同時送往非法勞教還有法輪功學員翟翠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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