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遭強制墮胎及判刑 75歲老母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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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9月19日訊】雲南楚雄市法輪功學員劉枝萍,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過綁架、關洗腦班、非法勞教,甚至在懷孕五個月時,被勞教所強制墮胎。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劉枝萍再次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據明慧網報導,劉枝萍的母親、現年七十五歲的劉益芬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法院追究、公佈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了解法輪功真相。

以下是劉益芬女士在控告狀中的陳述:

我叫劉益芬,於一九九七年底,我和女兒劉枝萍同時有幸得大法,我已退休,我們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修煉前我患高血壓、心臟病,甘油三酯高膽固醇等多種疾病,隨著修煉,各種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臉色白裡透紅,在家裏了不和丈夫爭吵了能寬容別人,和鄰居相處好。

女兒堅修大法,被非法勞教、判刑三次,冤刑共計八年半。我要照顧孫子,又要照管家庭,經濟迫害,精神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我女兒劉枝萍至今還在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遭受迫害,下面是她在此次被非法判刑之前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劉枝萍,是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 我於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我在高快公司工作,來往於昆明、大理、麗江、楚雄之間,並熟知了各地的一些大法弟子(法輪功學員)。每到一個地方,我都要和當地的大法弟子交流切磋。大家追求並實踐著最根本的宇宙特性「真、善、忍」。看到的是多年疾病纏身的叔叔阿姨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了(如楚雄的張國芬,曾得過癌症,修煉後身體完全健康,有權威醫院檢查作證)道德昇華了;探討的是修煉提高自己的心性,在矛盾面前找自己的原因,不和別人計較,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著想……那就是人間的淨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來(中共官方宣佈迫害法輪功的時間)衝擊著中華大地每個人的心,電視報導的內容、媒體發表的文章是我聞所未聞的。同時,單位領導多次找我談心,要我放棄修煉,並且要求揭批法輪功。我詫異了,對一個社會、國家、民族來說,應該是好人越多越好啊!如今怎麼想做個好人都會遇到那麼的麻煩呢?在多次談話未果的情況下,於一九九九年八月我被停止跟車服務,到總公司團委報到接受1個多月的教育學習。我善意的向他們表明我的心跡,並告訴他們我的所見所聞與親身實踐,後來我又恢復正常工作,我以為是大法弟子的善良感動了他們。十一月份的一天中午,我在我先生的襯衣口袋裡看到了一份揭批材料,才知道是怎麼回事。當時我非常的難過,他們怎麼能這麼不求實際呢?

到了二零零零年新年前一個多星期,我與楚雄法輪功學員一行十多人踏上了進京上訪的道路。目的:說句公道話。把我們多年的親身實修和所見所聞告訴政府,我們只是一個修煉人,對政治不感興趣,只是做一個好人,一個不求名,不求利,不計得失的一個好老百姓。要求政府釋放上訪被抓、被勞教、被判刑的同修。

救死扶傷反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

在進京途中,因列車員播音說有一位列車員生病需要找醫生,同行的一位同修(法輪功學員)是醫生,本著醫生最高尚的職責,救死扶傷的願望去給列車員看病。這位列車員的病與我們這位醫生同修修法輪功前所得的疾病一樣,以前同修吃了很多藥,看了很多醫生,都不見好轉;修法輪功後就好了。同修就善意的告訴乘務員法輪大法在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結果因當時各地政府接到密令,凡攔截舉報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和個人有獎金。在列車工作人員歡呼有獎金拿的喧鬧聲中,我們一行十餘人全部滯留長沙看守所。後又轉回楚雄州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後,有一名同修被判刑,另兩名同修被判勞教,其餘轉到收容所關押,共計五十八天,並對部份學員家庭和單位罰款,高的一人近萬元。我們在向上反映沒有出路的情況下絕食抗議,五天後釋放回家並監視居住。

到了「四二五」這個敏感的日子,我寫好了一塊「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條幅準備拿給不許我們說心裏話的領導看,剛出門,政保科人員馬學武就帶著一批警察把我強行拉上警車,帶到公安局並用手銬銬在過道的欄杆上。稍後又有三位同修被抓來,其中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他們不允許我們說真話,就這樣在欄杆上銬了一天一夜後,把我們再次投入看守所,那位老人回家。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在無人知情的情況下,我被劫持至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超強體力勞動 強行打催產素墮胎

就在我被抓的這個月,我懷孕了(當時勞教所並不知道)。在我入所第二天因煉功被一大隊隊長馬某毒打一頓,其後罰站三天黑板,追著太陽曬,太陽曬哪兒她們就叫我站哪兒,並有兩名犯人杜艷芳、楊某包夾我,不允許我與犯人交談和接觸其他法輪功學員。並到大田組超強體力勞動—摘豆、挖土、挑大糞、抬竹竿。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在每天的強體力勞動後,每晚臨睡前她們都派人來問我「還煉法輪功嗎?」我說「煉。」她們就把同監捨的犯人連同我一起罰站,不讓睡覺,讓那些犯人受株連後對我辱罵。後來又改為繞四合院跑步,每晚監捨關燈後,我就被罰開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說「不煉」就可以睡一個好覺。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儘管當時我有三個月的身孕,但我白天勞動,晚上跑步。這樣被折磨了一個星期。她們更加邪惡與囂張。我被她們毫無人性的行為震驚了。在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兩點多的時候,我煉功抗議。值班的尹姓警察指使兩名吸毒犯毒打我,其後怕其他法輪功學員和犯人知道她們的惡行,又把我單獨關押在一個監捨裡,兩隻手銬在兩張上下床的欄杆上,那時看我就像一個十字。我再次絕食抗議,其後的時間裏,她們減少了對我身體的迫害。

當時,我姐就關押在二大隊勞教,聽到一些吸毒犯提到我被迫害的情況,她落淚了,把我懷孕的事告訴了勞教所。不幾天,她們通知我家人到勞教所把我強制送去醫院強行打胎。我用堅定的信念闖了過來,藥物失效。到了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已有五個月的身孕了,當時很多普教對我說:按所裡規定,我的情況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後來我聽說某頭目叫囂:不轉化就在裡面!我再次被強行送去打催產素。胎兒被打下來了,我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二零零四年,我因拿真相資料給同事看,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並被延期半年。從勞教所出來後,「610」( 迫害法輪功的非法專職機構)要單位開除我的工作,就連失業救濟金也不讓領。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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