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訊)營銷教練鮑勃·伯格(Bob Burg)最近推出一款暢銷書,名為《化敵手為盟友:贏得人心而不是靠操縱或脅迫》,書中講,再好的產品,也得需要營銷人員將其介紹給潛在的客戶,並影響後者完成購買動作。營銷人員的影響力,以及廣義的從總統到父母的影響力,是該書主要討論的內容。
如何定義影響力?
伯格認為,影響力是指感動一個人並推動他/她完成想做的事:諸如購買你的產品或服務,前提是你的產品或服務能夠滿足對方的需求。通常,擁有巨大影響力的人會調整自身的狀態和資源,以滿足其他人的需求或願望。正如戴爾·卡耐基在他的《如何贏得朋友和影響他人》一書中講到的,「人們做事是依照自己的思維邏輯,而不是我們(營銷人員)的邏輯。」
影響力第一原則:控制自己的情緒
伯格表示,面臨看似不利的局面時,只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才能夠把潛在風險變成一個眾人都高興的勝利。他解釋說,控制情緒還體現在自己的脾氣是否會被他人引爆。例如,當有人對你粗魯,或說一些看似不經大腦的話,人們應對的方式,常常是被對方帶動,使自己成為問題的一部分,而不是冷靜的思考如何解決。「在這種情況下,誰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誰就是主導者,誰就是有影響力的人。」
影響力第二原則:理解人與人是不同的
伯格認為,每個人的思維中都有一套潛意識的操作系統。這套基本的信念系統決定著他/她對世界和所有事情的看法。每個人看世界的角度都是不同的,然而人又往往認為自己看世界的方式適用於他人。日常生活中常聽人們講,「每個人都喜歡」或「沒有人會這麼想」。
作為營銷人員,常犯的錯誤就是滔滔不絕的講自己的感受,而沒有傾聽了解對方的需求。比如,一位銷售人員上門向客戶推銷某款複印機,一直講這個牌子的機器比其它品牌如何便宜,能給用戶省多少錢,卻始終未能打動客戶,因為這位潛在客戶關心的是機器是否方便使用,是否不必擔心它出故障。
影響力第三原則:尊重對方的自尊
簡單的講,人們通常都喜歡有一個良好的自我感覺,不願意讓別人看低,否則,就會感到自尊受挫。常見的會傷害到對方自尊的話語有,「我剛才不是已經跟你說過了嗎……」或直接對潛在客戶說「你錯了」。
理性告訴銷售人員,客戶也並不總是對的,不過,伯格建議說,「你永遠不能直接講他是錯的,你只需要告訴他們對的,並讓他們感覺良好。」
影響力第四原則:以正向思維做框架
伯格講了一個故事,一個2歲半的男孩打翻了飲料瓶,如果父母有嚴肅的反應,孩子通常會大聲哭鬧,但父母笑著說,「哦,這樣子太好玩了。」結局則是喜劇性的效果。他認為,銷售人員以怎樣的思維態度對待潛在客戶的任何反應,也是同樣的道理。譬如,客戶反應價格貴,銷售人員不宜說「不,絕對不貴」,相反,如果說,「我想知道,對於這個價格,你希望怎樣的產品功能呢?」則既尊重對方,又可進一步了解客戶的需求。
影響力第五原則:機敏和同情
伯格解釋說,機敏是指當對方對銷售人員持開放心態時,可以以建設性的評論方式繼續與其溝通。而同情則是指有能力感知他人的情緒。善解人意的銷售人員會注意到客戶的顧慮,可以這樣問,「我感覺你好像在某方面有問題要問,是……嗎?」進而打開話題。◇
責任編輯: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