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灣區評論

王駿:騎車撞死華翁 「寬恕」難送達

王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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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24日訊】舊金山71歲華裔許述之在人行道上被腳踏車撞死一案,8月15日進行了宣判。由於許家寬恕之心,使得肇事者巴卡赫爾(Chris Bucchere)免於牢獄之災,只需參加社區服務1千小時作為處罰。但是,巴卡赫爾在宣判時一反常態,對於許家的寬恕和橄欖枝,一句感謝的話都沒有;對於他造成的許家老人的不幸,連一句道歉的話也不說。這實在有點不合情理。

屬於高科技行業人士之一的巴卡赫爾,今年37歲,畢業於斯坦福大學電腦系。在舊金山他創立了自己的網路高科技公司,兼任行政總裁。去年3月29日早上8時,巴卡赫爾騎著腳踏車在舊金山市場街連闖3個紅燈,最後撞倒正與妻子過馬路的71歲華裔許述之,許老先生不幸6天後不治而逝。

許家的寬恕之心真誠可見,但是,肇事者的沈默讓人不解。記得美國舊金山灣區居民、黑人奧斯卡‧葛蘭特(Oscar Grant)被捷運地鐵的白人警察射殺的事件,這個「道歉和寬恕」的故事還是值得一提。

2009年元旦,22歲的非裔男子葛蘭特等12個人在捷運地鐵一起打群架後,遭捷運警察逮捕;其中,葛蘭特可能與警察互相動粗、也掙扎拒捕。在制服過程中,白人警察梅瑟爾取出警槍,頂著葛蘭特的背部轟了一槍。梅瑟爾堅稱他是拔錯了槍,當時只是想用電槍制服葛蘭特,結果用了真槍。而陪審團最後也沒有十全證據證明梅瑟爾真想謀殺,只讓梅瑟爾以過失殺人判了2年的罪。

白人警察梅瑟爾是有心謀殺還是無意錯殺可能只有天曉得。梅瑟爾一直也沒有道歉,直到2010年被法庭受理的最後階段,也就是在陪審團作出「非出於本意的過失殺人」的決議共識、法官宣判之前,梅瑟爾才發出了一封道歉信。梅瑟爾的道歉信在形式面子上是過的去的。這是他手寫的一封信:

「我將在終其餘生每天生活在不應該槍殺奧斯卡‧格蘭特先生的慘痛的傷心回憶裡,因為我使他失去了生命,沒有任何的語言可以表達我的深深痛悔。

我知道一個女兒已經失去父親、和一位母親失去兒子的痛苦。我希望能夠與奧斯卡‧格蘭特先生的母親和他的女友交談,但是來自太多對自己剛出生的兒子和家人的死亡威脅,使我保持沉默。我希望有一天,當所有的憤怒成為過去後,我能夠有那麼一個當面交流溝通的機會。

我知道許多人依然恨我,但如果我不將自己的心聲說出來,我將會更加難過和不安。從現在開始,直到永遠,無論我是活著、呼吸、睡眠與醒來,我都會聽到奧斯卡‧格蘭特先生的慘痛呼聲:你槍殺了我!」

但是,受害者葛蘭特的家人拒絕接受這個道歉,認為這是一種開拓罪行的「伎倆」,想在法官判決前「表演」。但是,不管怎樣,這個遲來的歉意還是一個像樣的道歉。總比一聲不吭、裝聾作啞的漠視好上千百倍:起碼他也表面上知道自己錯了。

人對於自己給別人造成莫大痛苦的罪過有幾種反應:一是深深的痛悔、誓言和堅決痛改前非;二是有點歉意,但是對於受害人的痛苦麻木不仁;三是根本沒有歉意,甚至變本加厲,進一步傷害受害人及其家人。

白人警察梅瑟爾可能屬於前兩種,當然也不會去做第三種。撞死許述之的肇事者可能最多也是第二種;當然也可能是第一種,只是不善言表。至於說第三種人,其實也是不少,特別是在中國的政壇;詳細大家已經說的太多,筆者也不想提了。

而對於這三種人的「寬恕」,送給他們自然是受害人的權利。但是,人家接不接受這份禮物,還真是一個大問題,就像許老家人和六四學生柴玲所做的。其實還有更離譜的,有種人還要強迫向受害人索取「被寬恕」;這種人,沒有在上面被列為第四種,因為筆者認為(許多讀者也許也認同),它們不可以與人類相提並論。

(責任編輯: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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