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隱居加國17年 賴東生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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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導)星期二,加拿大聯邦政府宣佈賴東生為「不可接受」入境或滯留加拿大,列入被遣返名單,理由是賴東生是澳門黑幫的成員,而他們一家在申請加國永久移民時,申請時不存在隱瞞,因此允許保留其移民身份。

在澳門呼風喚雨的黑幫大佬賴東生,外號稱「水房賴」的賴東生,在加拿大難免移民法庭聆訊後,被裁定為「不可接受」進入或滯留加國。

今年2月26日至28日的連續三天聆訊中,加拿大難民移民法庭對賴東生與家人的移民身份進行重審。8月12日,法庭作出的上述裁定。聆訊時,賴東生在澳門通過電話參加,而其家人居住在列治文。

聯邦公共安全與應急準備部長(Minister of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因此宣佈,賴東生雖然獲得永久移民身份,但是參與過有組織犯罪,不可接受進入或滯留在加拿大。

部長表示,賴東生是不被加國接受,因為賴東生是澳門黑幫「水房三合會」(也稱「和安樂」)成員,「有合理可信的證據表明,賴東生是黑幫成員,水房三合會成員,而且參與了有組織犯罪活動,這些活動發生在海外,在加國是違法的。」

同時,部長還宣佈,賴東生妻子與三個兒女,卻因為沒有故意隱瞞,不存在申請資料不實的問題,因此允許他們保留移民身份。

裁決書認為,前簽證官認為撤銷移民申請,沒有甚麼不合適的,也不需要給出理由,雖然賴東生的申報材料中隱瞞了其黑幫身份,而且申報材料也令人質疑其身份。因此,裁決其家人與三名兒女可以保留其移民身份。

案件回放

據移民部資料顯示,賴東生於1994年在香港申請加國移民,但當時因涉嫌黑幫活動而被拒絕。
  
1996年3月,賴東生再度於香港提出申請,之後很快就自行撤消了申請。數個月後,賴東生又轉到美國洛杉磯,向加國提出移民申請。
  
加拿大駐洛杉磯領事館在未進行背景調查的情況下批准了他的申請。賴東生與其家人,隨後在1996年10月20日抵達溫哥華,至今已移民長達17年。

2011年,賴東生一家人申請入籍時,聯邦政府決定將其遞解出境。2012年3月有文件顯示,賴東生在加拿大洗錢百萬。

2013年2月,移民難民署對賴東生的移民資格進行了「可接受性聆訊」,並於8月12日做出了不可接受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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