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賬戶的數額規定和罰金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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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4日訊】(文/ 德坪財務 )一些有免稅儲蓄帳戶(TFSA)的朋友在近日裡收到聯邦稅務局(CRA)的2012年度超額供款罰單郵件,可能會感到很不解,下面就讓我們來一起看看是怎麼回事:

關於免稅儲蓄賬戶的規定

免稅儲蓄賬戶(TFSA)是聯邦稅局在2009年推出的、鼓勵納稅人將一部分的錢儲蓄起來的政策,在這賬戶的一切收入皆免於納稅。稅局規定,只要在任何加拿大容許的金融機構包含保險公司、投資公司、銀行開戶時填上表格註明是免稅儲蓄賬戶就可。

儘管賬戶內所得不用納稅,但有一定的條件,這包括:

  1. 所有年滿18歲的加拿大稅務居民,在稅務年度有申報所得稅、同時移居加拿大滿一年,皆可開戶。
  2. 納稅人開戶存錢後,可以用該賬戶的錢進行投資,所得收益不用上稅。
  3. 可以做為儲蓄賬戶、擔保資金證(GIC) 定期賬戶或投資基金賬戶,賬戶的收益將免稅。
  4. TFSA與註冊養老儲蓄計畫(RRSP)賬戶的區別是:存入時不能抵稅,提款時不須上稅。
  5. 存入的金額在2009~2012年不能超過5,000元, 2013年期限額提高到5,500元。
  6. 如果從賬戶提錢,所提的額度可在下一年度存回。這點很重要,如果在時間沒到前存入超額,將視為超額存入而面臨超額罰款。
  7. 如果在某一年的額度沒有用滿,可以銜接下一年補上。
  8. 每人可以同時擁有多個免稅儲蓄賬戶。如可在任何金融機構包含保險公司、投資公司、銀行同時開戶,但必須確保賬戶總投資在年度投入時沒有超額。
  9. 從免稅儲蓄賬戶提取的錢不會影響個人稅務收入。
  10. 每人每年的免稅儲蓄賬戶額度將由稅務局提供報告。

初次違規 稅局酌情豁免

不少納稅人並不知道或不是非常清楚TFSA的這個規定,把這個賬戶當作普通儲蓄戶頭用,多次存入、取出,因此就 接到了罰單。據聯邦稅務局的資料, 從2009年開始實施免稅儲蓄賬戶政策到2012年6月份,約有820萬納稅人開設了TFSA,其中累計共有25萬人超額存款,其中2011年違規人數最 多,超過10萬。

按稅務局的警告信,違規者不僅要就超額的部分納稅,還要繳納罰金。稅務局的罰款 很嚴厲,按每月收取帳戶內超額存款的1%作為罰款。如果當局認定是故意行為,故意超額存款的收入或獲益還要額外繳納100%的罰款。據悉,1名納稅人利用 該帳戶共賺取44元的利息,結果竟然要交139元的罰 款,超過了利息的3倍。

在2010年,即TFSA啟用的第二年,聯 邦政府考慮到這個「民情」,財政部聯合稅務部發出聲明,表示有必要對違規個案進行檢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甚至「靈活處理」,其中包括豁免超額存款的稅務部分。

罰款需在6月30日前付清

近日,聯邦稅務局(CRA)正在核對加人免稅儲蓄帳戶(TFSA)2012年實際供款額和供款限額,陸續發出TFSA 2012年度超額供款罰單郵件,且規定罰款必須在6月底之前支付,否則會按超額部分累計利息。

如不幸超額供款、需支付罰款時,可填寫2張官方表格,第一張表格列出當年詳細的按月供款取款明細,並列出總額,這張表格稱RC243 Schedule A Excess TFSA Amounts,長達7頁;第二張表格叫RC243 Tax-free Savings Account Return,這張表格相對簡單些,根據上表得出的最後數字計算罰款金額。

如果不怕麻煩,可按上述方法去做,否則就等CRA的信函。CRA表示,第一張表格已經為當事人填寫好,並計算好罰款;等官方正式罰款函的另一 個原因是不用支付任何利息;收到罰款函後,可隨時寄支票支付,在支票背面填上自己的社會保險號並寫下TFSA overpayment,到時這筆錢就會計入到你的稅務帳戶中。

CRA建議,一旦發現超額供款,最重要的是趕緊取出超額部分,避免每月1%的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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