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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判十三歲學生獲賠6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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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8日訊】(紐約訊)根據鄧士嘉&阿波羅律師事務所發布的消息,陪審團判布碌崙13歲的七年級學生獲賠660萬美元,這起案件歷時七年終有初步結果。

2006年4月30日,年僅6歲的米歇爾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被一輛加速的救護車從後面撞上,導致米歇爾臀部和左腳開放性骨折,事後進行了兩次手術、住院六天,並造成永久性疤痕。事件發生時,由三家救護公司共同擁有的救護車正在轉移一位非緊急病人。據鄧士嘉&阿波羅律師事務所霍夫律師(Douglas Hoffer)介紹,受傷後,米歇爾進行了八個月的物理治療,事後留下了許多後遺症,包括關節功能障礙導致跑步和行走有困難,左腳還伴有關節炎症狀。米歇爾的治療醫師出庭作證,米歇爾的關節功能障礙和關節炎是永久性的,而且會隨著年齡增長不斷惡化。醫師還建議米歇爾不要進行高強度的競技性體育運動。

米歇爾的母親表示,米歇爾本來夢想成為一名芭蕾舞演員,事故讓她的夢想破滅了。霍夫律師表示,陪審員們很有智慧和細心,達成了公平合理的結論。鄧士嘉&阿波羅律師事務所表示,被告仍有上訴可能。◇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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