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金睛報導)日前,流亡海外的法輪功學員王春艷披露出一段塵封了十二年的往事。2001年11月24日凌晨,為表達對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及追隨者薄熙來的抗議,大連法輪功學員王春艷與李忠民商量後,對大連市人民廣場江澤民畫像潑油漆。該畫像是時任遼寧省大連市市長的薄熙來向江澤民獻媚邀寵而建的。
薄熙來對江像被污事件極為惱怒,更不想讓這樣的消息傳到江澤民的耳朵裡,在嚴加保密的前提下,以懸賞40萬元獎金抓捕塗抹者。法輪功學員李忠民最後被活活折磨致死。
十二年前的壯舉
日前,當事人王春艷將此真相披露出來:「2001年11月份,我和李忠民(一個小伙子)在一起交談時,談到了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製造了天安門自焚騙局,欺騙百姓,挑動百姓仇恨佛法。我們倆越談越感到此人太愚蠢太噁心人。
「我們倆一合計,決定把立在人民廣場的讓人作嘔的江澤民畫像除掉,別立在那裏噁心更多的人。該畫像是薄熙來任大連市市長時為了討好江澤民在全國率先建造的。
「11月24日,農曆小雪剛過,月色旖旎,我開著奧迪轎車,載著李忠民開向人民廣場,到了目的地,李忠民就乾淨利落的準備好了,油漆迅速潑在江澤民畫像的臉上。我一看這個形象還挺配它,跟希特勒像哥倆。」
薄熙來殘酷迫害法輪功的見證
大連市公安部很快獲悉此事,懸賞40萬元進行抓捕,還專門成立了專案組。
李忠民,綽號「大李子」,30出頭,1.78米的個頭,身材魁梧,血氣方剛。李忠民是大連市瓦房店萬家嶺鎮唐屯村人,生前在大連開發區外企工作。他曾經在為偏遠山區「獻愛心」活動中一次捐出800元工資,成為當地流傳的佳話。1999年7‧20後,李忠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並講法輪功真相,曾被多次關押,遭受酷刑。
薄熙來把「江像潑污事件」定為大案要案,發誓嚴懲。為追捕李忠民,大連中山區公安分局動用180餘人,採用一切可能手段跟蹤40餘天,於2002年1月9日綁架了李忠民。
1月13日,王春艷被抓,被關在中山區公安局的地下室審訊。李忠民和王春艷絕食抗議後被灌食迷幻藥,專案組偷偷地進行攝像,經過剪輯和拼接後當作罪證出示在法庭上。
大連警方按照薄熙來對法輪功「給我往死裡整」的口諭,在「零口供」沒有簽字的情況下,李忠民被秘密非法判刑15年,送到瀋陽大北監獄繼續迫害,從此音信全無。14個月後的2003年3月4日,李忠民的家人見到的已是他的遺體。身上多處有重傷,腦後部有瘀血,大腿內側大片青紫,後背有多處紅點,眼窩深陷。他的屍體被強行火化。
王春艷被判2年刑期。
12年前發生的這件血腥命案是薄熙來親自督辦的案子,被薄熙來捂得嚴嚴的,以致當地很多大連人都不知道。然而,這段鮮為人知的歷史,卻真實地記錄了薄熙來是怎樣追隨江澤民,踩踏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在大連發跡陞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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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