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浦東法院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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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2日訊】在中國法官眼中,法院不是公器,不受法律制約。根據中國法律,即使法院不願立案,也應當在法定7天期限內給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保障公民的訴訟權利。原告對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訴。

但是,上海的各級人民法院既霸道又無賴,就是不給市民立案,連一張不予立案的裁定書也不出具,被剝奪訴權的公民只好衝向黨政部門不斷上訪,上北京抗議投訴,或是逼上梁山、暴力反抗。

6月9日,上海訪民為「捍衛法律,我要立案」的正義行動,五十多名訪民到上海浦東人民法院開要求立案而開「聯歡會」!呼籲法院給他們立案,場面非常之震撼。其中有訪民打著橫幅,上面打著「黨啊,母親,兒子討飯了」!甚至有訪民連討飯和破棉被也擔進法院的立案庭,打算長住下來等法院立案。

現場有一記者採訪了一訪民,該訪民說:「老百姓對他們已經恨之入骨,這個共產黨是沒有希望了,快要滅亡」。陷於絕境的訪民。無奈地呼出:「和諧社會,何以為家?」的悲涼哀歎和憤怒!

上海訪民


上海五十多名訪民到浦東人民法院開要求法院給他們立案。(知情者提供)

上海五十多名訪民到浦東人民法院開要求法院給他們立案。(知情者提供)


上海五十多名訪民到浦東人民法院開要求法院給他們立案。(知情者提供)

上海五十多名訪民到浦東人民法院開要求法院給他們立案。(知情者提供)

(責任編輯:鄭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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