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葉國柱靜坐、抗議申請書

【大紀元2011年12月02日訊】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的領導、中共政府職能部門(公僕)們,你們好:

廣大的仁人志士大家好:

我叫葉國柱,我想您也知道我家的遭遇,不提01年強拆我(市區兩級政府所批建的)經營場所,給我造成的巨大損失。(未新安置)

03年5月正值(眾志成城抗擊非典)時,原宣武區政府在一次以危改為名的緊急拆遷,對我家老弱病殘幼實施了滅絕人性的違反憲法文明倒置的強拆砸搶行政行為。至我一家三戶財產被砸毀丟失,我們流落街頭,老人被押往(三間房大隊驢棚)遭驚嚇,頭破血流、奄奄一息,我們依法上訴,政府各部門不作為,反到數月後將我同兒子葉明君,以數月前要求政府解決違法強拆、老人傷害、財產遺失等要求裁定為尋釁滋事雙雙刑拘(勞動教養未果)。

一府兩院本應是文明社會,人們的信賴所依,力量所依,不應當成為戕害百姓的「機器」。

自幼愛國、愛黨的我(更愛家)。這種打土豪、文革式的危改強拆。嚴重的傷害了我一家人愛國的赤誠之心。給我編造「尋釁滋事」罪名,判刑4年。

刑滿出獄時,又以當年審理未清為由,再一次手銬腳鐐(逮捕)「城下之盟」取保釋放。這種虐民的行為,我不知道是否只有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才能發生。

我的兒子葉明君一個本分、守法的孩子,如今也是為人之父一家之主,無奈當年同我一起被(拘留過)至今無法正常找工作,只因當年政府的違法強拆,身無分文,流落街頭,同其殘疾的叔叔葉國強於街頭希望得到熱心人的捐助,被春樹派出所(扣留半日)並於數月後在其叔葉國強迫於現實生活殘酷(妻離子散、上訪無果)的狀態下,跳入金水河自殺未遂,遭逮捕後。兒子同我一起均被以數月前之事由,編造罪名(刑拘),至今每每找工作無法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使其工作成泡影。本人也是因此事住店後多次遭遇警員「問安」,真是樹欲靜而風不止,如此構建和諧社會?城下之盟未能如約。

當年帶有土匪性質的不文明強拆,造成我一家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時至今日我三家財產(父母、弟弟、我)不知去向。兒子孫子更因此生活窘迫,獄中無法在母親臨終前盡孝道的我,無奈年年墳頭「請安」還要「盡孝」兒子、孫子。熬到含飴弄孫之際,本應頤養天年,怎奈拖著冤獄酷刑傷殘多病的身體,還飽受精神上的折磨,生在紅旗下的我,踏著先烈們開闢的金光大道,饑飽勞碌歷經磨難,還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生在紅塵萬事煩,如何寬心對流年。(葉氏慘案)可稱千古奇冤,京南一葉!主人,煮人呀。依法信訪多年,申訴至最高兩院,幾年來未有回音。

誠信是文明的開端,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可惜溫家寶總理初訪美國一語道破天機「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兒時共產主義的夢,被打土豪,文革式的遷拆共盡家財驚醒了。那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就此因身體原因特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如下:

一、我及殘弟葉國強靜坐於正義路街心花園,手持抗議牌。(如有不妥請相關部門指定場所)。

二、抗議牌內容(大致):反暴政,要求政府誠信,依法公正,文明執法,開通政府違法百姓控訴的道路,還我家財、民主、人權,讓社會和諧穩定。

三、要求一府兩院對我一家冤案以昭雪,使兒子能正常工作,使本人安心釣叟,含飴弄孫,以慰冤死之父母。

四、適當時機召開中外媒體記者會、聽證會(以視證聽)。

五、時間:每星期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3點。

六、為維護社會穩定,文明誠信,依法公正,待到昭雪日,停止上述活動,請市局治安總隊及相關部門領導批准為盼。

請廣大人民群眾鑒評

呈信人:葉國柱 葉國強
電話:81627012 13683084920
2011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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