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3日訊】(紐約訊)在紐約公立學校內上學,可能您會遇到某種不公正對待。繼前兩個星期為您介紹了家長與孩子們的權利之后,今天我們將與您探討如何就不公正待遇或違規行為進行投訴。
非正式投訴方式
如果您對孩子在學校受到的某種待遇有意見,首先可以與孩子的老師、輔導員、副校長或校長交談。學校的家長教師協會(Parents Teacher Association)也可以幫助您。這裡建議讀者,遇到任何問題的時候,請盡快與有關方面提出,以確保問題能夠盡快得到解決,千萬不可一拖再拖,耽誤孩子們的教育。如果您的孩子有某種殘疾,您也可以撥打311與特別教育電話中心(Special Education Call Center)服務人員溝通。
如果學校教職人員無法解決問題,或者如果您想要提出正式投訴,可以按照以下步驟。
正式投訴方式
按照紐約教育局規定,家長可以就任何違反學生與家長權利的行為進行正式投訴。投訴的方式可以分為幾種:
◆ 學校層面:
一. 向學校行政辦公室索取一份家長參與及權益倡導辦公室(OFEA)投訴表(Intake Form)
二. 如果您的孩子被禁止上學,您可以直接撥打教育總監辦公室(212-374-2323)進行投訴。您也可以請學校家長協調人代表您進行投訴。
三. 如果您的投訴內容是關於學校禁止您的子女上學,或者學校在禁止學生上學的做法上沒有遵照教育局規定的程序,您應該立即與教育總監辦公室/家長參與及權益倡導辦公室聯繫,聯繫電話是(212) 374-2323。您也可以請家長專員代表您與教育局總部取得聯繫。
四. 如果您相信您的投訴涉及特別敏感的事宜,您可以將這份家長參與及權益倡導辦公室「投訴表格」直接交給相應學區的學區家庭權益倡導員(District Family Advocate,簡稱DFA)。該權益倡導員將告訴您他/她是否將直接處理這一投訴或這投訴將在學校層面獲得處理。
五. 如果您的投訴內容不涉及學校不允許學生上學的事宜,且也不屬於性質敏感的問題,學校的家長專員將會在收到您的投訴之後即刻與您安排會面時間,處理您投訴的問題。然後,家長專員會確定您的問題應由學校的哪位教職員負責處理,並將負責協調安排相應的後續步驟。
六. 如果確定您的問題無法在學校層面得到解決,則家長專員將立即將您的投訴轉給您的學區家庭權益倡導員。家長專員會讓您知道您的投訴是否已經轉給學區家庭權益倡導員處理。
◆ 學區或行政區層面:
一旦收到您的投訴之後,學區家庭權益倡導員代表相應的社區學監或高中學監,會與您取得聯繫,討論您投訴的問題以及您和/或學校教職員為解決該問題而已經採取的任何步驟。然後,學區家庭權益倡導員會和您一起解決問題。這一過程可能會包括與學校、學區或行政區層面的工作人員進行聯繫。
如果學區家庭權益倡導員無法解決您的投訴,則會將把您的投訴轉給總監辦公室/家長參與及權益倡導辦公室,讓他們進一步審查。有關當局將通知您,投訴是否已轉給這些辦公室處理。
◆ 教育局總部層面:
一旦您的投訴被轉給總監辦公室 /家長參與及權益倡導辦公室之後,總部工作人員將與您一起合解決您的投訴問題,並通知您有關結果。
投訴時間
以便教育局工作人員可以及時處理您的問題,我們建議您儘快將要投訴的所有問題提交給有關學校、學區、行政區及/或教育局總部的辦公室。處理並/或解決您投訴的問題所需的時間將不會超過30天,除非學校、學區、行政區或總部工作人員確定將需要更長的時間來處理。
如果您投訴的內容是關於學校不准您的子女上學(請參看上面的內容),教育局會本著確保您的子女能夠立即上學的原則來處理您的投訴。
如果在處理投訴的過程中任何時候,學校、學區、行政區或教育局總部的工作人員認爲您的子女在調查工作完成之前或是問題解決之前會受到嚴重的傷害,那麼總監辦公室/家長參與及權益倡導辦公室會建議採取相應的措施幫助您的子女並處理您的問題。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