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9日訊】我們是山東省煙台市原百大採購供應中心下崗失業職工。企業改制前,為最大限度聚斂資產,強行安排占企業90%以上的職工下崗.失業。並惡意剋扣.拖欠下崗.失業職工各種費用和按政策規定應享有的福利待遇,在多年追討無果的情況下,我們原百大採購供應中心百多名下崗失業職工不得已依法向有關部門提起追討訴求。
1.煙發【2002】15號:中共煙台市委.煙台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市屬企業改革的意見指出:「一.指導思想和任務目標。1……以改革和資本運營的思路,防止國有(集體)資產的流失和貶值。2.企業職工得到妥善安置,社會保持穩定。3.改制企業經營機制轉換,活力增強,競爭實力和運行質量明顯提高。」「二.基本原則和主要形式……..力爭產權一次買斷,資產一次變現,債務一次處理。」(2002年原百大採購供應中心將本企業近四.五百名員工,絕大部份安排下崗.失業,到2003年百大採購供應中心改制為德源公司時僅剩三四十人).2000年–2002年拖欠的下崗失業職工在職期間暖氣費至今不予報銷。明顯違背煙發【2002】15號文【債務一次處理】的規定。企業產權一次性買斷,使企業經營者一夜間變成千萬富翁,拖欠下崗.失業職工的債務卻至今不與償還,顯失公正公平!!
2.煙台市煙政法【2000】101號規定:「對1999年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按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住房補貼;對1998年底的在職職工,1998年以前計發一次性住房資金補償,1999年以後發放住房補貼至離退休時間。」;煙政法【1999】134號規定:「二.關於住房補貼發放比列:自2000年1月1日起,市中心區在職職工的住房補貼發放比例由原來職工工資基數的20%調整為25%。住房補貼按月發放。」煙台原百大採購供應中心的下崗失業職工在職期間沒有享受一分錢的住房補貼(貨幣分配部份),至今未予補發。同在一片藍天下,同為國營企業職工,共同執行煙台市委市政府的房改政策,卻出現一市兩制,顯失公正公平!!
3.我們在職期間的暖氣費報銷問題.在職期間住房補貼(貨幣分配)問題.政府文件依據充分,政府行為明顯;企業強調下崗.失業職工的拖欠部份,在企業改制時沒有預留,故至今不予解決,屬企業行為,沒有政策依據;下崗失業職工應享受的福利待遇是黨.國家對國營企業職工的關懷。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部份職工沒有享受到黨和國家對國營企業職工的關懷和溫暖,【這裡肯定有過錯】,但預留不預留,下崗.失業職工無權處理,【他們沒有過錯】,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過錯方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德源實業公司雖然是以負資產買斷百大採購供應中心的全部資產,卻有義務妥善安置企業全體職工,一次性處理所欠債務!我們強烈要求德源實業公司立即補發非法.惡意拖欠下崗.失業職工的所有債務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我們呼籲煙台市政府有關部門.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及胡錦濤主席關於建立科學發展觀的論述,確實實踐【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法為民所執】的以人為本執政理念!儘快督促.協調.解決.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以體現煙台市政府文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體現煙台市政府政策的公正公平性!!!體現煙台市政府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弱勢群體利益的職責和決心。
煙台市原百大採購供應中心下崗失業職工
201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