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短」一詞原指意外事故、是非兩個意思。如《儒林外史.第五回》:「我死了值得甚麼!大娘若有些長短,他爺少不得又娶個大娘。」此句的長短,就是指「意外事故」。又如∶「暗中說人長短是不應該的。」則是指不要說人「是非」。
「長短」再配上「三…兩…」的構詞法,就演變成「三長兩短」這句成語,並還是具有「長短」的兩個意思。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六回》:「將來我有個甚麼三長兩短,侄少爺又是獨子,不便出繼,只好請侄少爺照應我的後事,兼祧過來。」指的就是「意外事故」的意思。而元朝無名氏〈驀山溪.不如歸去〉詞:「著甚來由,惹別人、三長兩短。」則指說長道短的意思。
「三長兩短」這句成語,是由「長短」一詞演變而來。現在人們都用來形容「意外變故」,大多指死亡之意。
--摘編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