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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出通知,規定自2001年7月1日起,取消市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网費、農村電話初裝費以及附加在電話上征收的其他政府性基金項目。凡在2001年7月1日之前已繳納市、農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网費但未安裝、入网的,將獲全額退款。
据《新民晚報》報導 ﹐通知還明确,各地征收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中的電話附加以及郵電附加費,也要按規定取消。据記者向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了解,本市此類資費在上一次電信資費結构調整中已經取消。
征收市話初裝費等政府基金,是80年代初國家為解決通信落后狀況,緩解通信建設資金不足矛盾而采取的特殊籌資政策。隨著我國通信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電信資費結构調整步伐的加快,我國電信事業有了長足發展,并已基本滿足社會需求。為了切實減輕社會負擔,國家決定取消上述政府性基金。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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