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4日訊】2009年7月5日,新疆的上萬維吾爾族人,在烏魯木齊市政府前抗議,要求政府對廣東韶關發生的「維漢衝突」事件進行公證處理。因為韶關有兩名維吾爾族人死亡。7月5日的抗議,局勢失控,演變成了一場屠殺。據中國當局報導,有184人死亡,千人以上受傷,數百輛汽車被毀或焚燒、我們居住在海外的華人,對這一事件非常關注,同時對死去的維族、漢族人表示哀悼。
對本次事件我提出個人的看法:
一、 社會發生重大事件,政府應當承擔責任。
從一些新聞報導看,警方是在事件發生開始後,四、五個小時才到現場,警方遲遲到現場,讓人覺得是有官方有意等事態擴大後再出面處理,便於動用武裝警察鎮壓。至少是新疆的當權者一開始就不抱有善意。
二、 中國政府應認真修正民族政策。
中國政府多新疆大大量移民,造成了當地維吾爾族的不滿,因為在社會上,很多維族在較好的工作位置選擇上,無法同漢族競爭。雖然政府在多方面給與維族等少數民族一些優惠政策,但結果又引起當地漢族的不滿。新疆當地的維漢兩族長期處於對立狀況,民間的敵視情緒高漲。如果不適當修正民族政策,即使7月5日的事件過去了,將來還會發生其他事件。
三、 政府不應在事件的處理上放任說法和做法。
7月5日的暴力事件,新疆政府說是海外敵對勢力指揮國內行動所造成的。這種說法讓我想起二十年前6‧4天安門事件,當時北京政府就說是海外敵對勢力鼓動的。二十年過去了,大家都知道哪有什麼人可能在全國範圍內鼓動學生民主運動,完全是自發的。政府對6‧4事件的說法,從「反革命暴亂」改為「動亂」,後來稱為「政治風波」。政府對一個時間的定性說法如果前後不一致,會讓國民感到政府沒有誠信。
7月5日事件發生後,新疆的手機、網絡基本都被官方控制關閉,讓內外無法聯繫。這不僅侵害了當地住民的通訊權力,也剝奪了外界的知情權。
所以政府在重大事件的處理上,應當規範言論和行為。
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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