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線待定義 負所得稅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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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貧窮線待定義 負所得稅要公平 房市面臨高房價、高利率及高稅率的新三高問題,在民眾薪水未增加下,建商金融問題恐跟著來。(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攝 ) 房市面臨高房價、高利率及高稅率的新三高問題,在民眾薪水未增加下,建商金融問題恐跟著來。(記者林美芬攝 )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馬蕭政府即將上任,準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表示,包括負所得稅制、開徵能源稅、調降遺贈稅及營所稅等政見,都會交由「賦稅改革委員會」討論,再進一步推動;至於愛台十二建設,今年下半年就會開始規劃,將與現有公共建設整合,財源應該沒有問題。

財政部高層則表示,包括開徵能源稅、調降遺贈稅及營所稅、提高綜所稅扣除額等,財政部都已提出規劃版本,新政府上任後,只要調整、修正方向即可,但「負所得稅制」是全新的政策,許多配套須深入討論,倉促上路恐將衍生不少問題。

根據馬蕭提出的負所得稅制,家庭總收入卅六萬元以下,每年補貼四萬六千八百元,年收入達四十八萬元以上,即不再補助,估計將九十萬戶受益,每年需二百五十億元;但根據財政部統計,綜所稅總申報戶數約五百二十萬戶,其中所得淨額為零、免繳稅者超過二百萬戶,若依上述標準,應有二百多萬戶可獲得補貼,每年所需財源超過五百億元。

財政部高層說明,「負所得稅」其實不是稅,而是社會救濟,最大的問題是「貧窮線」如何定義?我國有很多免稅所得,海外所得、地下經濟也難以掌握,若以所得申報資料為標準,屆時包括台商、享有免稅的軍教人員等,可能都會獲得補貼,不僅不公平,也失去補助弱勢的意義。

官員表示,目前僅有美國、南韓及新加坡實施負所得稅制,但美國稅制較完整,地下經濟也較少;台灣若要實施負所得稅制,很多困難須克服,「排富條款」等配套一定要周延,且應與現行社會救助制度整合,避免重複補助。

財政部高層認為,上述政策所需財源,應會採分年編列的方式,否則政府財政也無法負擔,至於是不是要為此舉債,則由新政府決定,但也要考慮到債限的問題,近幾年中央債務累積持續縮小,且連續兩年財政平衡,擴大舉債將對政府財政造成負面影響。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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